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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抽丝剥茧(53)(2/3)

「那个女人没有说实话,有可能是因为羞于启齿,也或许是因为这一点才没有选择报警。当然,她也有可能觉得自己能‘起死复生,就已经算是天大的幸运事,所以即便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对劲,或者怀疑化妆师对她‘干过什么,也都不以为意,完全不当回事。」

    「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找到她,看能不能从她嘴里得到属实的信息,如果她能确认李海东在她还没有醒过来之前,的确对她‘做过什么,那李海东是个‘恋尸癖的假设,就能得以确认。」

    谢苗对此再无异议。

    三人从殡仪馆的档案室里翻出了这名女子当年留在这里的「死亡证明」,获悉了该名女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女子名叫孙丽。

    在谢苗的协助下,他们很快就掌握了孙丽的去向:她正在沙市的女子监狱服刑,罪名是贪污公款。

    于是,三人马不停蹄地赶往女子监狱,却在这里得到了一个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消息:孙丽在监狱里怀孕了,但是让她怀孕的男人还没有被找到。

    一个女犯人在女子监狱怀孕了?

    要搞清楚这件事的严重性,首先得简单概述一下女子监狱的管理模式。

    按照《监狱法》规定,监狱对成年男犯、女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分开关押和管理,对未成年犯和女犯的改造,应当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

    因此,男女服刑人员是分开关押。女子监狱关押的都是女性罪犯,监狱里的干警以女性为主,当然也有男性,但是数量很少,而且男性干警不能进入监区,也不能和犯人直接接触,更不能进入女犯的生活区。

    如有需要,比如像老刘等三名男性警员需要找犯人谈话,都必须由犯人的主管女干警陪同,谈话室也是专门设置,装有监控设备。

    一名女性罪犯在女子监狱怀孕,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这样的天方夜谭既然真实发生,那么首先被怀疑的对象就是监狱里的男性干警:除了他们,监狱没有其他男性,里面的女犯人也没法接触到监狱外的其他男性。所以,监狱的男干警在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和女犯人发生关系,是导致这一情况发生的最大可能性。

    这一可能性背后隐藏的潜在逻辑才让人毛骨悚然。

    首先,假设监狱的一名男性干警和女犯人发生了自由恋爱。这是这起严重事故中,相对而言最为轻松的一个假设。

    在这个假设中,这名男性干警光是和女犯人产生感情这一点,就已经违反了监狱的管理规定。

    此外,如上所述,男性干警和女犯人之间平时没有任何单独接触的机会,更被明文规定,「禁止狱警和囚犯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交流」,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是怎样产生了感情,并且发展到了发生关系的地步?

    除非他们的单独接触彻底避开了监狱的监控和耳目,并且这样的单独接触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也就是说,监狱在人防和技防的管理上存在这么大一漏洞,监狱方却完全被蒙在鼓里。

    假如这名男干警头脑发热,利用这一漏洞,带着女囚犯越狱呢?光是想到这一点,监狱的大佬们就感觉头皮发麻。

    这于戒备

    森严、管理严格、追责严肃的监狱而言,毫无疑问是绝对无法容忍的存在。

    当然,无论是从监狱的人防还是物防来说,这一可能性基本不会存在。

    这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性:监狱的男性干警,胁迫女性囚犯和他发生了关系,并且女性囚犯在被发现怀孕后仍然选择守口如瓶,因为她不敢曝出让自己怀孕的男性干警是谁。同时,监狱在管理上仍然存在漏洞,这样的漏洞至少足以让一对男女「发生关系」。

    这还了得!反了天了!

    于是,整座监狱都被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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