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眸子与无生的眸子不一样,无生的眸子是空空洞洞,没有一丝情感,别人被他盯着,仿佛是被枪头在戳,而且两只眼永远都不在一条直线上;新欢的却不一样,他的眼珠子却是死灰色的,没有一丝活力,显得极为疲倦、劳累而没有一丝力道。
无论是谁被这双眼睛瞧着,仿佛是被一块死肉在摩擦。
夺命灯夫已觉得躯体上每个角落被死肉摩擦着,他已要呕吐,他很少呕吐,他的身体一直很好,也不会去喝酒。
新欢从他的脑袋一直瞧到脚下,又从脚下一直瞧到头顶,然后就瞧着眸子,“你的脑袋也不小。”
这是恭维的话?还是讥讽的话?还是随口一说?
夺命灯夫不懂,也不语。
“你也很聪明,聪明的令我都佩服了。”
这句话是恭维的话,能令江湖第一智囊佩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你一直都是这么算计别人的?”新欢看了看无生,又看了看小蝶,才回过头来,“若不是我看出送终大人被刺脑针杀死,你这算计就成功了。”
夺命灯夫点点头。
他说的是事实,看出这种杀人手法的人,当今天下也许不超过六个,就算是皇宫大内侍卫里的仵作,也许都很难查出这种死因。
“我只奇怪一件事。”
夺命灯夫看了看新欢,他没有想到这人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居然会有奇怪的事。
“你奇怪什么?”
“我只奇怪你为什么不进官门,为什么不去讨个好差事,以你这缺德的本事,在里面一定不会很差,说不定会混出个名堂。”
夺命灯夫不语。
“你这一招借刀杀人,岂非很高明?”新欢浅浅喝了口茶,淡淡的说着,“这里若是没有我在,你也许真的成功了。”
夺命灯夫承认。
这里的人,这里的事,一切都已算计的很美好,没有一丝破绽。
从枪神无生到这里开始,每一步都在他的计划之中,每一步都很细致,送终大人的死,仵作的收买,仵作老婆被利用,快刀小芳杀死仵作,再到自己杀死快刀小芳,然后逃离现场。
这一切都显得很紧凑,也很自然。
这本不该有人发现的,却被两个人发现了,他痛恨这两个人。
夺命灯夫冷冷瞧着新欢,脸颊上每一根肌肉都充满了恨意,可是他想不通,这人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这人会算命,有天机神算的本事?
“可还是被你识破了。”
“是的,因为你很懒,懒得出奇。”
夺命灯夫不懂。
小蝶更不懂,这句话说出,无疑掴自己耳光。
她看了看这里的一切,这里所有的物品,所有的角落,干净的简直不像是人住的地方,干净的令人寂寞、发疯。
她只奇怪这人为什么没有疯掉?为什么能忍受这种折磨,这种折磨也许比监狱里的酷刑还要令人难以忍受。
“我哪里懒?”夺命灯夫不由看了看小木屋里的一切,他并没有觉得自己很懒。
“你是不是想不到?”
“是的,我的确想不到,你是怎么识破那条狗是我?”
“因为你很懒。”新欢又说了一次,“你是不是有脚气?”
夺命灯夫怔住。
他忽然想通了,新欢是闻出来的。
狗狗身上绝不会有脚气味,这种细致入微的环节居然被新欢发现了,这人实在很不简单,江湖第一智囊这名号并不是白来的。
夺命灯夫的恨意渐渐褪去,渐渐变得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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