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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4/4)

名。

    正好第二年于青出身,于是于世朗去书一封,书信内容可以用一句话总结。

    “林家的乘龙快婿已到账!”

    再后来于青周岁之时,林景带着夫人和小女儿来了一趟越州,便正式定下了于青和其小女儿的婚约!

    “但是……”于青眼神复杂的看向沈长明:“按照我姐所说,当年林伯父的二女儿被真武剑派的掌教收为弟子后,这桩婚事便……”

    林景的二女儿,也就是于青的未婚妻,在六岁的时候被真武剑派的掌教真人李长生一眼相中,收为了嫡传弟子。

    修道无岁月,

    林景担心误了挚友之子的终身大事,便去书一封和于世朗说明了情况。

    而当时林景的小女儿已经出生,年龄上仅比于青小三岁。

    于是依然存了要结亲的两家人,便将这桩婚事的女方改为了林景的小女儿

    也就说……实则和于青定下婚约的应该是林景的幼女。

    而沈长明的那位师侄女,是林景的二女儿。

    “的确如此!”沈长明笑了笑,直接承认了:“但是因为换婚一事实在难以对外人提起,所以知晓此事的也只有你的家人还有林景夫妇。”

    “你父母已经离世,知晓此事的人便只剩下了你姐姐,还有林景夫妇!”

    “那婚书……”

    “婚书自然是真的,只不过这份婚书乃是你周岁时,林景和你父亲一起写下的,婚书上女方的名字自然是我那师侄女。”

    “这份婚书虽然在你父亲和林景重新写下婚书后已经作废,但是林景并未将其毁去。”

    “这也算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也就说于青手里的这一份婚书,实则是已经作废的婚书!

    沈长明又接着道:“你放心吧,那份新的婚书……我想这世上不会有人再看见它了!”

    想也不用想,新婚书肯定是已经被毁尸灭迹了!

    于青叹道:“也就是说你们煞费苦心,瞒天过海,甚至不惜拿出了谛听剑来换我还俗,便是为了不让你那师侄女嫁给李宣!”

    沈长明点点头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总之你只要明白,如果说我师侄女必须要有一名夫婿的话,相较其他人而言,你才是我们眼中最佳的人选!”

    “更何况,你和她确实有过婚约在身,白纸黑字,不容分辩!”

    “该问的你都问清楚了,现在愿意和我下山了吧!”沈长明问道。

    于青苦笑:“我还有拒绝的机会吗!”

    “没有!”沈长明直接吐出两个字。

    “那不就得了!”于青无奈的耸了耸肩。

    “最后问一句,那个……她长得漂亮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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