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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九百来根。
趁着泡鸡爪的功夫。
他架上大号高压锅。
把买来的猪大骨用白酒焯一下水。
然后放进高压锅中开始熬制做卤水要用到的猪骨高汤。
接着将上午要用的蔬菜浸泡起来。
五花肉分成两半。
一半泡水。
另一半放冰箱的冰鲜层中冷藏。
忙完这些。
他坐在大铁盆旁边。
开始用剪刀给浸泡着的鸡爪剪趾甲。
做鸡爪这类菜品时。
要尽量把趾甲剪掉。
这不仅能让口感变得更好。
同时也能防止鸡爪的外皮,在卤制的过程中被趾甲划破。
没得到技能之前。
这盆鸡爪林旭能剪一天。
但有了完美级的烹饪技法。
林旭剪得又快又好。
他连看都不用看。
左手刚把鸡爪捞出来。
右手就咔咔几下将鸡爪剪了个干净。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流畅得仿佛做过几十年的老师傅。
早上六点半。
没剪趾甲的鸡爪还剩下大约一百多个的时候。
店门被推开。
走进一个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
他身高一米七五左右,面庞黑瘦,但精神头却很好,朝气蓬勃的。
见到林旭后他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老板,我是车仔,我来报到了,这是我的身份证、健康证和暂住证。”
说话的功夫。
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叠证件递了过来。
林旭直起身子,随手捶了捶腰,然后接过了车仔递来的证件,认真翻看了起来。
车仔名叫车明鑫,今年十八岁,来自齐鲁大地。
两年前,他从老家职高的厨师速成班毕业后,就被学校的就业办推荐到了京城的一家饭店工作。
在那家饭店。
他从杂工干起,历经配菜、切墩、学徒,直至两个月前成为帮厨。
但工资却始终停留在去年的学徒阶段。
一直没有涨的迹象。
再加上那家饭店后厨整天尔虞我诈的,就产生了跳槽的念头。
林旭了解完之后,便把证件还给了车仔:
“吃早饭了吗?”
车仔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还没呢,睡醒就赶紧坐地铁来了。”
林旭说道:
“先洗洗手干活吧,帮我把这些鸡爪收拾出来,然后咱去喝街头那家老字号的羊杂汤。”
“好嘞!”
车仔以为店里不管早饭呢。
谁知老板要请喝羊杂汤。
高兴得差点到林记美食的话题下面去发动态。
两人将剩下的鸡爪收拾出来。
溜达着去街头一人喝了一大碗羊杂汤,吃了俩烧饼,然后回来继续干活。
车仔开始烫番茄,切茄丁。
而林旭则是把浸泡好的鸡爪捞出来。
起锅烧水。
锅里放入葱姜料酒以及一大块麦芽糖,开始给鸡爪焯水。
放麦芽糖的目的是给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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