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到这也就罢了,你知道他还做了什么,判决出来之后恼羞成怒说穿了精神病的这件事!这不是要把我送进去吗?一旦立案就是刑事责任,最高三年啊!”
说到这王律师气得浑身发抖!
“咏智,那他这也判不了十五年啊!为什么会判十五年?”
毕竟是做生意的,还是知晓一些基本的法律。
哪怕强奸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这也不过是三五年罢了。
更何况还强奸未遂。
应该更轻才对。
“他之前不是该做出一些案子来?还有未成年人,这事我不懂,但我相信欧总你肯定知道,那边拿到了证据,哦,顺便说一下,这证据还是在你儿子的电脑里找到的。”
王律师的声音很淡。
甚至带着几分戏谑。
当然,是对那头猪的戏谑。
真傻比!
你当初做就做了,家里也帮你摆平了,你还拍了视频!
拍了就不说了,你还直接放在电脑里。
不判你刑判谁的?
很快电话那头王律师听到了砸桌子摔水杯的声音。
显然欧江此刻也显得非常的愤怒。
但这喧嚣跟他无关了。
现在他只想保住自己。
仅此而已。
因为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提交虚假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汤江某医院精神科。
【今天春江中院的那场辩论实在是太精彩了,检方律师年少有为啊,这辩方律师也是真的胆肥居然还敢伪造精神证明。】
【伪造精神病证明?老哥,是哪个医院开的?汤江的医院吗?】
【除了是汤江的医院还能是哪,这个精神病医生要倒霉了,现在法院已经对这一份精神病证明进行鉴定,反正协助制作伪证的医生肯定是跑不了的。】
【@汤江精神科余主任,老余,你们春江的瓜,不出来吃一下吗?】
“???”
某专业群里,因为今天有人担任社会代表职务所以去到了庭审现场。
所以这会儿聊得火热。
毕竟这件事可是最近的热门事件了。
四十多岁的精神科余主任正在窥屏。
前边看得还津津有味。
当看到后边精神证明被曝光,疑似制假那刹他嘴角在抽搐,汗水也不自觉的掉了下来。
他哪里敢回复!
哪里还有心思吃瓜!
因为瓜成了他!
“完了完了!警察要查精神病证明的来源!”
坐在椅子上,余主任脸色铁青。
制作伪证情节较轻是三年以下,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可是三年到七年啊!!
自首?精神科余主任坐立不安。
【@汤江精神科余主任,老余,四点半了,这会儿还在忙啊?你们汤江的瓜,而且造了份精神病证明,不跟大伙聊聊?】
春江某院精神科主任此刻对着艾特道。
两人是同学。
不过一个回了汤江,一个在春江发展。
平时余主任还在群里很活跃。
怎么今天就跟个闷罐子似的。
【家丑不可外扬,估计余主任不想被你调侃了吧,对吧老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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