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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精彩的辩论,但他翻车了!判刑!!(大章求票)(5/10)



    你要说他有精神病,她还真有点信。

    可要这样的话,对方的责任岂不是不用付了?

    虽说她不是学习法律的,但她知道精神病是不用负责的。

    “呵,灵活精神病罢了,该负的责任一条不会少甚至这个做伪证的律师还得进去。”

    苏凡冷笑一声。

    他现在已经基本上理解了对方的辩护思路。

    “安静。”

    上方,审判长在维护庭上秩序。

    在场的旁听这一刻也都安静了下来。

    毕竟他们现在倒是想知道,这个辩方律师到底是怎么无罪辩护的。

    就这摆在眼前的证据。

    “那现在有请辩方律师提出辩护无罪的陈辞。”

    审判长目光看欧海洋的律师。

    “各位,控方律师认为本案我的当事人欧海洋先生证据确凿充分,并且提出强奸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等三项罪名,我方认为不妥,因为我的当事人欧海洋先生患有严重的狂躁症,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当时处于发病期。”

    王律师在法院上,十分自信的辩解道。

    “精神病!!”

    下边一片哗然。

    听到这欧海洋嘴角微微一扬,似乎很享受这一种全场震诧的感觉。

    而另一边汤玫则是静静的听着。

    不得不说这个精神病果然有用,逃避法律的保护伞。

    有些时候,请一位好律师实在是太重要了。

    竟然能想到这种法子。

    “请辩方律师提交证据。”

    审判长此时开口道。

    “这是欧海洋先生的狂躁症精神病证明,还有长期以来关于狂躁症的治疗记录。”

    王律师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精神病证明给提交了上去。

    “这……”

    审判长以及陪审团成员此时看到这证明都有些诧异。

    就目前来看,这确实是精神病证明且有对应的公章。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件事就有再议的空间了。

    因为得首先确定对方是否属于发病期。

    如果是发病期的话,那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所犯的事也就无罪可判。

    不是发病期的话那倒是可以判刑。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当时我的当事人欧海洋先生忘记带手机在电梯门口等候,看到另一位当事人慕忆之小姐回家,就想着借手机拨打电话,结果没有想到慕忆之小姐竟然辱骂了我的当事人欧海洋先生,最终引发了狂躁症发作,造成了后期一系列出格行为,被检方无辜扣上了强奸、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三项罪名。”

    王律师此时对着推理和分析道,推翻这三项罪名无罪辩护他势在必得!

    “哗——”

    整个庭审现场瞬间躁动了起来!

    一个个都不可思议的

    “我没有!我没有骂他!!”

    只见到此时的慕忆之听到这话非常激动的说道。

    欧海洋听到这精彩的辩护,忍不住想拍手。

    王叔叔太牛逼了!

    他差点就真的以为当初自己不是想强奸了。

    而且听着后边慕忆之激动的声音,他莫名觉得悦耳。

    他就喜欢这种我犯罪你还没办法抓我,充当法外狂徒的感觉。

    “先不要急,让他们先辩,到时候我方还有证据没提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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