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这怎么能行呢,当弟弟的应该让着哥哥才对,还是王老哥先来吧,这次让弟弟发扬风格!”
“……”
王老板无语了一下,他总感觉叶凡越来越精了。
或者说,这货跟他一样,切开了里面都是黑的。
随后,二人经过一番唇枪舌战之后,决定泡酒!
他们找来了一个密封的特大号玻璃罐子,将白玉人参放了进去,然后灌满了度数非常高的二锅头。
因为有钱,所以他们直接订购了两卡车的二锅头。
不一会儿的功夫,玻璃罐子里的二锅头颜色就变了,从原本的透明色变成了一种浓稠的白玉之色。
看上去就像是……
“呃……”
“呃……”
一时间,密室里两个拿着酒杯的年轻人都绷住了。
他们尴尬的对视了一眼,不知道是现在喝还是偷偷喝……
“不如我们先实验一下圣灵石珠和鱼精之骨吧!”
叶凡提出了建议。
王老板当即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他觉得这是自打他认识叶凡以来,对方说的最好的一句人话了。
当然,他有时候也不说人话,两个人基本上属于臭味相投类型。
随后,二人拿出了一颗圣灵石珠和一块鱼精之骨分别进行实验。
最终他们尝试了各种方法,不管是火烧还是硫酸浸泡都不管用。
这两个东西就像是金刚不坏一样,上面甚至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要不然,叶老弟你先试试吧,大不了老哥多送你一颗圣灵石珠!”
最后实在没辙了,王老板又提成了一个让叶凡想锤死他的建议。
这货总是想拿他当小白鼠,真想撕了他的嘴……
“等等,小白鼠!”
突然,叶凡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的主意。
“我有一个大学同学,跟我非常的不对付……”
叶凡开口说道。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王老板立即就拍板了,说道:
“就他了!他叫什么名字?”
“刘云志!”
……
第二天
刘云志所在的公司被收购了,新老板指名道姓的让他来送文件。
这让刘云志不禁菊花一紧!
该死,新老板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吧!!
那我是献身呢,还是扭捏一下再献身呢……
刘云志这样想着,开着车来到了丽诗趣园的别墅。
这小区是T市的富豪区,建在距离市区比较远的山区里。
景色宜人!而且还有好几条直通市区的大道。
同时刘云志还看到了很多停机坪,那里停着一架架直升机。
有钱人真会玩,上下班不坐汽车,人家直接坐直升机!早晚高峰都不影响他们,真让人羡慕!
而且安保更是离谱,刘云志看到了一群身穿迷彩服的彪形大汉当保安,这尼玛是保安还是雇佣兵?
不一会儿的功夫,刘云志就来到了新老板的别墅前。
他抱着文件走到了别墅的门口按了按门铃。
嘎嘣一声!
大门居然自动打开了!
下一秒,一旁的机器里就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道:
“刘云志是吧?进来吧,记得把门带上!”
“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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