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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雍州灭妖军,艳尸育天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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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势比人强,他们孤儿寡母,不得不忍气吞声。

    讨完债,那夫妻便像是甩下拖油瓶一般将李绣娥抛下,留下一句话:

    “这女儿从今往后就是你们余家的媳妇了。”李绣娥父母说完嗤笑一声。

    “至于是嫁给大儿子还是二儿子,哈哈哈,你们自己决定!”

    就这样,李绣娥开始与余家母子相依为命。

    余母是个守旧古板的人,说既然你大哥已经提亲,二郎你以后只管叫李绣娥嫂嫂。

    三年后,余母驾鹤西去。

    从此,只剩余禄、绣娥二人相依为命。

    ....

    李绣娥从小就不被爹娘疼爱,平日里非打即骂,这使得李绣娥心思脆弱敏感,十分渴望安全感。

    之后爹娘为了钱财就将自己逐出家门更是险些让她绝望,若不是有着青梅竹马作最后的依托,怕是早已寻了短见。

    也或许正是这分在乱世中的安全感才是她选择一直留在余家的缘故,而非婆婆临走前的那些叮嘱。

    毕竟随着她出落的越发水灵,有不少人以各种方式暗示李绣娥,她却始终视而不见。

    婆婆共留下两个遗嘱,一是让李秀蛾不要吝惜钱财,要不留余地的支持余禄习武,二则是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再明确反对两人。

    婆婆到底不忍心看这对青梅竹马的心上人因为自家不争气的大儿子而相行渐远,但她所固守的观念却又不允许她赞同,所以只能在临走前才成全了两人。

    李秀蛾其实也早已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婆婆留下的遗言更是让她欣喜万分。

    两人本就是青梅竹马、天造地设的一对,若不是那天杀的余大郎,自己早就和二郎拜堂成亲了。

    可她毕竟是一个女人家脸面薄,每每想起这种事都觉得一阵脸红心跳,臊的不行,更别提与余禄挑明了讲,这叫她怎么好意思?

    可这些年来二郎怎么还不明白呢?就是真的榆木脑袋也该开窍了吧?

    若不是心有所系,有谁愿意做这些伺候人、磨害自己的苦事?

    李秀蛾想起自己这些年每天不辞辛苦为余禄洗衣做饭,铺床叠被,而余禄仍然像是个木头,只把自己当做亲人,就觉有满心的哀怨忧愁郁结在胸口。

    因为荷仙镇即将迎来太平日子的喜悦也淡了几分,索性打拳也不看了,水蛇腰一转,自顾自进屋生闷气去了。

    自己的长相也不是说看不入眼,少说在荷仙镇也是花中第一流,当初自己待嫁闺中的时候媒婆也是踏破了门槛的,怎么到你这就成了个只当粗丫鬟使的婆娘呢?

    李秀蛾退一步越想越气,心中赌气道:“明天我不起床做饭,就算日上三竿我也装病赖在床上,看你怎么办?”

    她心中清楚余禄刻守本分,从未踏入她房间半步,也不知道二郎明天会不会进来叫她?

    李秀蛾脱下绣花鞋,因为心中装着事,洗完脚后才发现忘了拿擦脚巾,只能慢慢晾干。于是怨气又凭空上涨了几分。

    宽衣解带后露出婀娜多姿,凹凸有致的身材,然后钻进被窝暗戳戳的生着闷气。

    竟是直到半夜,余禄都练拳收功、沐浴冲凉之后,她仍未入睡。

    反倒担心其余禄练拳出汗后会不会着凉,用的凉水热水,晚上这样辛苦练拳,半夜会不会饿醒?

    于是第二天天一大早,李秀蛾就早早起床做饭,余禄是被饭香味馋醒的。

    “二郎,别打拳了,快来吃饭喽!”

    只见李秀蛾端着碗盛的极高的米饭,在阳光下笑靥如花。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余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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