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几石,十几石硝石,量太小,官府是不可能开采的。
过去,发现了,就是官府封洞了事。
不过备不住有人偷偷采。
当然,地方上肯定也知情,只不过心照不宣。
毕竟,都有好处的事儿。
说起来,工部管着这摊子事儿,出了错,肯定要工部背锅。
“你们应该有留档吧?
近期清理下,以后除非大矿,朝廷不封禁,但要登记缴税。
我的意思,按硝石价钱加五成收税。
工部取一成,户部收三成,兵部份一成。
分别就是矿税,硝引和通关文凭,以后流通的硝石,这三证缺一不可。
一旦发现,只要缺少一证,货物直接充公没收。
货物上缴工部,折价五成留给地方,就从上缴的赋税中抵扣,让地方上有查抄非法矿产的积极性。
此时,户部最好上个折子,做为惯例。
不止硝石,其他矿产皆如此。
朝廷收一半,另一半留给查抄的官府。”
魏广德明白,这么出政策,保不准下面的人会乱来,为了罚没收入疯狂拦截货物进行检查。
毕竟,这都是钱。
但乱世用重典。
别觉得大明朝天下太平,不是乱世。
真要说在商界,那就是乱世。
要不怎么说大明朝的税收大半流失,商税根本收不上来。
天启年间,朝廷派出去的税监都能被“民间”打死,还不算乱?
对付这类人,魏广德能依仗的,自然就是各地官府。
不给他们足够的行动积极性,他们也是出工不出力。
用钱刺激,抄没的违禁品,直接给地方留一半收益,奖励不可谓不丰厚。
等官府把地方商路理顺了,这个比例再逐渐的,慢慢的下调。
说句实话,只要官府上纲上线,那些财主富商算个屁。
过去走私,除非还想积攒功劳往上爬的人,一半都会被走私商人的糖衣炮弹击倒。
但现在魏广德直接给地方奖励一半,这就意味着只要发现货物,地方官不贪心吃独食,他就能拿到这笔奖励中的大部分。
大明的官儿,或者说古代的官儿,基本上实行的是“包产到户”。
是真的把一个地方的权利,全部都交给地方上了,从治安到财政。
后世人说古人贪污,其实这个时代并不算。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大家都觉得是说古代官员贪污公款,但实际上这就是他们的收入,是他们“节俭”下来的开支。
和后世下拨办公费花不完就要收回不同,那是财务制度完善,又有银行网络系统支持,结算地方结余款项方便。
在古代,通讯不发达,地方上留存的办公费用都是固定的,也可以理解为承包给地方官。
只要地方上不闹出幺蛾子,官员就算是治理有方,上级官府才不会去过问钱怎么花的。
这也是苛捐杂税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
刚刚才下文处理徽州府的事儿,其实从锦衣卫那边报上来的,类似的情况,在大明各地都有发生。
只不过,收的没那么狠,理由也还说得过去。
对这些情况,魏广德不可能全部责罚,能做的就是挑严重的处理了。
还有一条,那就是说是处罚,但魏广德横竖都不觉得是在惩罚,也就是考评的时候减分、
上等考评变中等,中等变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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