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2无农不稳,无商不富(4/4)
佃户则拥有田地的“田面”,也就是田地的“使用权”。
后世只看到明清时期士绅大族和宗室勋贵大肆侵占、兼并田地,但他们实际上更多的是获得“田底”,成为地主,而拥有这块土地的百姓则根据契约获得“田面”。
这其中,实际上是农民为了躲避苛捐杂税和无休止摊派主动采取的办法,许多农民将自家耕地卖给地主或权贵,换取更大面积的“田面”赖以为生。
而这种契约一旦签订,也是不能随便打破的,几乎可以被认为是“永久有效”。
所以,明清时期土地兼并严重,但百姓依旧可以赖以为生,就是依靠这张契约,而不是影视剧里地主可以随意加减佃户地租。
如果有,那也只能是民国时期的情况,绝对不属于明清时期。
毫无疑问,若真按照魏广德的法子,把各地田地的田赋固定,那地主可就要背上沉重负担,不再是百姓背负,而是地主承担。
“子维家别忘记自家发家的根本,其实有什么不好说的,我就从不认为商贾乃贱业。
国无农不稳,无商不富。”
魏广德开口说道。
好吧,这句话以后就是他魏阁老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