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礼台镇最近的恒斋书院,一位无所事事、到处闲逛的书生,时不时窜到夫子授课的学堂,趴在窗台边朝着学堂里犯迷糊的学生吹口哨,惹得夫子只能吹胡子干瞪眼,却也不敢多说些什么,只得埋怨的轻咳两声,毕竟书生贤人的身份在哪里,更何况眼前这位贤人的学问极高,有望三年之内成为恒斋书院年纪最小的君子,不得不让书院夫子佩服。
曾有人言:柳济州学问者,唯恒斋李懿轩最风骚。
得知后的李懿轩,哈哈大笑数声,接受此言,并且扬言一定要与说此句话的人洽谈三日三夜,结果吓得那人胆颤心惊小半月,最终不得不赶往恒斋书院请辞道歉。
在恒斋书院的人来看,当时的李懿轩并无恼怒,确确实实想要与那人洽谈做学问,只是在那人看来,李懿轩所说的话就像是下马威,一位半吊子读书人,哪能与一位贤人的学问做比较。
最终此事也成了江湖里酒桌上的玩笑话,配得起一碗上了年份的高粱酒。
嬉皮笑脸的李懿轩,突然邪魅的望向西边,小声呢喃道:“都多少年了,还真有不怕死的,真是奇了怪哉。”
万年前那场大战后,仅仅存活下来的三位儒家圣人制定了如今天下的规矩,山上的不可打扰山下的,逾越者,受规罚,更何况对方还是头妖,虽说只是头刚入化形的小妖,但却遇到最悠闲的李懿轩。
如此一来,小妖不再小。
学堂那位犯迷糊的学生突然来了精神,身子微靠窗边小声问道:“小李,哪个不长眼敢顶撞你嘞?”
调皮孩子最爱同好,例如李懿轩这般同样调皮捣蛋的,两人相聚一起,总会有说不完的话,小李便是他给起得称呼,听起来可比那什么懿轩好像更加和蔼了些。但是调皮捣蛋也有克星,李懿轩不怕学堂夫子,他可怕得不行,尤其是夫子手里得戒尺,打手心贼痛,比敲板栗还要痛,也不知晓戒尺是什么做得,跟书上说的法宝一样。
李懿轩又变得嬉皮笑脸起来,“一只小土狗,等我去抓回来吃火锅。”
学生突然举手欢呼道:“好耶。”
刚叫出声来,便后悔不已,哀怨的看向李懿轩,似乎在说:都怨你,干嘛非要激起我的热情,现在好了吧,又要挨夫子的戒尺了。
正如学生想的那般,夫子大声说道:“陈漓,上来。”
陈漓听话的站起身来,上前时不忘给李懿轩打眼色,大概说:火锅一定要等他散学才能吃,不然可要请父亲大人治理你。
李懿轩有些无奈的摇头,倘若陈漓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学业上,将来成就定然不低,只可惜那孩子太贪玩,怎么就不能向他一样,做个既有学问,又悠哉的人呢。
人啊,真不能太完美,不然眼光可高了。
出了书院后,刹那之间飞到空中,朝着礼台镇飞去。
坟山上,卞长安自言自语的说个不停,小镇里大事、小事、喜事、丧事一件不落的讲着,直到天色郁郁昏暗,本是阴沉的天色,变得更阴沉了些,阵阵夹杂雨水的春风刮过坟山,埋葬诸多尸体的山头,这会儿略显阴森,宛如酆都鬼城里的野鬼急窜涌出,将要吸食坟山唯一的活人。
空气瞬响,豺狼飞出身形,速度快到几乎看不见身影,饥渴难耐的它不管不顾的扑向毫无准备的卞长安,张开血盆大口,一嘴咬在细瘦的脖颈上,贪恋的吮吸腥红血液,血液中并未有豺狼想象那般拥有道韵,就是最普通的血液。
事到如今,豺狼已无退路,就算是最普通的血液,也能恢复少许,蚂蚁大的肉也是肉。
从豺狼的出现,到紧咬脖颈,即使卞长安是个摸打滚爬多年的丛林老手,身体警觉更是小镇里首屈一指,这也正是为何老农医放心卞长安一人上山采药的原因。可身体在怎么警觉,面对达到化形的妖,就要显得绵弱无力,犹如鸡蛋碰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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