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脚踝回弹快到肉眼几乎看不清轨迹。
摆臂紧凑到没有一丝多余晃动,呼吸稳定到如同精密仪器在运转。
他是弯道之王,是这个星球上在弯道上最具统治力的短跑运动员,没有之一。
他曾经在奥运决赛里从第四道超车第三道,曾经在世锦赛半决赛里从后半段直接生吃对手,曾经在无数次对决里用一步、半步、一个身位的优势锁定胜局。
可这一次,他拼到了身体的极限,拼到了速度的峰值,拼到了弯道出口那最关键的一步。
依旧没能完成反超。
当然从纯跑度的角度上来说,他也肯定是赢了。
但这种赢。
并没有让他感觉到多少快感。
因为这是团队赛呀。
对方稳得可怕。
即便是自己给了如此强大的压力在身后。
他还是能这样的稳定,保持自己的节奏。
简直是,稳到不像人类。
稳到每一步都踩在弧线的最优切点上,每一次蹬地都没有丝毫浪费,每一次摆臂都和节奏完美契合。
重心不晃。
路线不偏。
速度不降。
像一台被精确计算过的机器,在他步步紧逼的狂风骤雨之下,硬生生守住了那最后半个身位。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博尔特感觉自己的跑动已经到了人类极限。
是最强的第三棒,他已经对得起牙买加队。
但是如果想要赢。
还得想别的办法。
这真是博尔特人生中最想要赢的几次。
100米再次被击败,让他挫败感极强,所以他急需赢他,即便只是团队赛。
他都想要赢。
赢下这个东方男人。
为了这个目标,几乎平常不怎么主动运转的博尔特大脑在高速运转。
每一根神经都绷到了极致,血液在血管里疯狂奔涌,肌肉在高强度的爆发之下微微发烫。
可他的意识却异常清醒,清醒到能清晰地感知到自己每一块肌肉的状态,清晰地记得米尔斯教练在无数个训练日里反复强调的那句话:
三四棒交接,是牙买加的生命线,是我们最后的杀招,是你们两个人用无数次重来,无数次打磨出来的默契。
这一棒,必须完美,必须低损耗,必须比世界上任何一组交接都更快、更顺、更狠。
这样我们才能稳稳拿下冠军。
米尔斯这么说是有原因的。
在牙买加短跑帝国的整个体系里,三四棒的组合,从来都不是随便搭配。
布雷克强悍,爆发力惊人,前程能力顶尖,是第二棒的不二人选,他的启动、加速、途中跑,足以支撑起牙买加在前半程的优势。
他和博尔特之间的二三棒交接,也经过了长期训练,稳定、可靠、极少失误,是牙买加多年大赛里的标配。
可即便是布雷克与博尔特之间的配合,在米尔斯教练眼中,依旧算不上最顶级、最丝滑、最无损耗的那一组。
米尔斯看得透彻,博尔特也心知肚明——布雷克的风格偏向于均衡输出,交接时更依赖力量与速度的硬衔接,虽然快,却始终带着一丝生硬,带着一丝启动瞬间的微小顿挫,那是身体结构与发力习惯带来的必然,无法彻底消除。
而且他的的确确和博尔特有些芥蒂。
尤其是200米开始竞争之后,这不能不说到底有多少影响。
但肯定不可能做到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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