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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出售版权(2/5)

花鹿鸣:“当然,如果你想过来沪海散散心,玩一玩也可以!”

    老扑街:“噢,那算了,我还是等站短好了,懒得跑了!或许,等哪一天赚够钱了,会到处旅游走一走吧!”

    剑花鹿鸣:“也好,你喜欢就好!对了,新书有什么想法没?需要我帮助的地方,随时可以找我,24小时在线!”

    老扑街:“暂时还没有,等我琢磨一下吧,有了头绪之后,我们再合计合计!”

    剑花鹿鸣:“ojbk,就喜欢你这种勤奋的精神!”

    老扑街:“鹿大过奖了,谁还不是为了混口饭吃呢!”

    剑花鹿鸣:“凡尔赛了啊,我一年工资也才十二k,你一本书的稿费就顶得上我工作三十多年了!”

    老扑街:“去年转工作室了,年终时的绩效奖金应该不少吧?”

    剑花鹿鸣:“还好还好,托你们的福,不至于饿死!”

    老扑街:“那就好,有空来沪海玩的时候,请你吃饭!”

    剑花鹿鸣:“这可是你说的,我可记着呢!”

    老扑街:“ojbk,就这么说定了!先不说了,不打扰你工作了!”

    剑花鹿鸣:“新书有什么好点子的话,随时找我!微信、电话你都有,哪怕是半夜都没问题!”

    老扑街:“没问题!”

    跟编辑聊了一会儿之后,蒲杰停了下来。

    他的嘴角,止不住的笑容。

    卖版权,还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肯定不是小版权。

    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玩意,但蒲杰可是在作者群里听其他人说过。

    一般的小版权,如有声版权、漫画改编权...等等小版权,是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的。

    顶多是编辑通知一声,让作者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行了。

    然后,坐等着次月收到稿费,完工。

    小版权里,还有简体出版版权、繁体出版版权,这些版权也需要作者签字。

    只不过,现在这年头,实体行业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

    很少有出版社愿意花钱购买网络的出版权。

    对于这一点,蒲杰也不抱什么希望。

    言归正传,一般而言,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只有大版权。

    大版权,主要是游戏改编权、动漫改编权、影视改编权。

    游戏改编,顾名思义,便是将改编成游戏,其中又分为端游、手游、页游等等。

    这些版权费,最少是上百万起步,甚至是上千万。

    而影视改编,顾名思义,便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网剧、网络大电影等等。

    这些都是版权中大头的大头,动辄千万起步,甚至是三五千万。

    这种大版权,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

    以前,签订这些版权转让合同,需要作者亲自跑一趟启点公司的所在地沪海才行。

    只不过,现在科技发达,无需作者跑一趟,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协议也是一样的。

    电子协议与实体合同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应,受版权法保护。

    所以,值得蒲杰签字的版权,肯定是大版权。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对方想要的到底是游戏还是影视方面的版权。

    “《朕》属于历史分类,按理来说,这种改编成游戏的价值不大!”

    “也不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

    “那么,极有可能是动漫、网剧,或者是网络大电影了!”

    盘算了一下,蒲杰大致猜到了一些。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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