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在长安镇国府中,有两座支柱,撑起了大周的半边天。
可支柱之下,却有一只咸鱼。
这只咸鱼除了外貌,一无是处。
干啥啥不成,混功绩倒是第一名。
大周神话之事,许多人都知道是张寻为黑刀七夜撰写。
可天宁女帝为了照顾镇国府,将赏赐全都给了这只咸鱼。
邪魔之战中。
秦王陆世林镇守曲那城,殚精竭虑。
没想到。
为了安抚战场第一线的林锋,这只咸鱼又去了曲那城混日子。
甚至在秦王大军拔营之时,这家伙还在调戏二八年华的小妹妹。
这等只凭借关系混日子的恶劣人物,被称为镇国府之耻。
这只咸鱼,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为百姓心中的酸柠檬。
“可恶,怎么林雍又跟着去混功绩了??”
“那有什么办法,大周如今要训练新兵,镇国公和大元帅都得付出巨大的心力。不管怎样,都得安抚镇国府的劳苦功高的。”
“我也好想是镇国府的人啊,一个好出身,比一切才能都重要!”
“也不是,听说那个家伙十分抗拒去的。”
“他......怕死!?”
“可不是。不过,秦王和君子剑出行,这两人是我们大周的未来,这是谁也看得出来的。女帝陛下一定准备了高手,暗中保护的。”
“你这么说,那个大混子岂不是.....零风险前去混日子的!?”
“不管人救不救的回来,回来的人都得升官。秦王和君子剑,我们都没意见。可这个镇国府渣渣,我是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的。”
“可恶,我好酸!!”
“我也想跟着秦王混日子,我也想在高手的保护下,去北辽镀金。”
这些闲言碎语,林雍也是听到过。
镇国公林曲和大元帅林锋担心他胡思乱想,还安慰着他。
殊不知。
这样的期望偏差,可是林雍十分期盼的。
要是他没猜错,北洲那边,一定早就听说过。
少年秦王的神武。
君子剑的风骨。
还有他这个典型的大混子。
可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陆世林所希望的。
他听到这坊间传言,立即进宫求见了。
“姐姐,你这不是害我吗???”
陆世林哭丧般的脸,拉的很长很长:
“那政策是你给我的,我只不过是执行罢了。”
“还有,让我去北洲救那三个蠢蛋!?”
“我不去!!”
这位秦王可不傻。
一旦去了,他以后的名声,那还不直冲云霄!?
他以后还怎么咸鱼!?
更何况。
他的名声这么响,这不是成为大家的箭靶吗?
不管走到哪,他都会成为众矢之的的。
这种瞩目的目光,可是咸鱼界的大忌。
他才不愿意呢。
这次的北洲之行。
哪怕他的身边,有姐夫这个天下第一强者,他也是怕啊!
面对闹脾气的孩子,天宁女帝仅仅用一句话,就把他给治住了。
“和我说没有用,这一切都是你姐夫的布局。”
陆世林还想说些什么,却是被硬生生地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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