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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同一个户口本(求月票)(3/4)

不到发火的对象。

    百无一用韦哲礼!

    百无一用韦哲礼!

    百无一用韦哲礼!

    连着念了三遍清心咒,终于压下了那股子邪火。

    “我这个人比较偏执,总会有一些自己的坚持。”明星忽然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比如呢?”回一笑在外人面前,脾气其实是还可以的。

    等到外人变成了自己人。

    那该断的断,该打的打。

    该绝交的赶紧绝交。

    敉敉子那么乖巧的,可以例外。

    “比如,于我而言,孩子就必须要在婚姻存续期间,才能诞生。”明星给了个解释。

    这句话,倒是又把话题给扯了回去。

    回一笑用超高的智商绝对值分析了一下:“你的意思是说,你很传统,传统到必须要洞房花烛?”

    【大叔啊,这都什么年代了。】回一笑在心里面感叹了一句。

    回一笑被很多任亲爹嫌疑人否定过。

    有些会直接说她是神经病。

    有些会直接走了,像躲瘟疫一样地躲开。

    还有的,甚至会问她妈妈是谁。

    但无一例外的,最后都一致让回一笑不要心存幻想。

    回一笑知道,明星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比较委婉地告诉她,换个地方找爸爸。

    算起来,这应该是史上最有素质的爸爸嫌疑人了吧。

    回艺女士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写的是未婚。

    黑衣强迫症大叔,如果强迫症到,非洞房不能花烛,那就真的不可能是她的爸爸。

    这么一来,她就得去寻找新的亲爹嫌疑人了。

    路漫漫其爹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爹!

    爹啊,你到底在世界的那个角落,等着笑笑啊?

    “倒也不全是这个意思。假设两个人经过深思熟虑决定要在一起,假设决定要在一起的两个人有了小孩,假设他们共同决定要生下这个小孩。那么,就必须要有婚姻作为前提。”

    明大状一口气说了三个假设。

    都不上庭,做那么多假设是要干什么呢?

    人家上庭的律师,才叫大状,好么!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结婚了,并且在你婚姻的存续期间,有深思熟虑的、以婚姻为前提的小孩?”回一笑换了一种思路。

    “并未。”明星忽然又回到文言文的时代了。

    “所以你一直单身?”回一笑又问。

    以明星这样的条件,要是母胎单身,就肯定哪里有问题了吧?

    传统当然是可以,洞房花烛当然也是没有问题。

    但十二年前,林槑槑还是大一新生的时候,这位大叔就已经是助教了。

    这么算算,咱不看那双无语伦比的手,就把年纪拿出来单论,都算得上单身大半辈子了吧?

    “我过往四十年的人生,只有差不多三十七年是单身的。”明星大叔回答得还挺精确。

    啊……这……

    37/40,用【只有】来界定,好像不太合适吧?

    “别人家四十岁,娃都二十了好吧。”回一笑的【别人家】,是拿即将断绝关系的回艺女士举例的。

    她今年十八,回艺女士三十八,等到再过两年,回艺女士四十岁了,如果断绝的程序还在拖拖拉拉,可不就有了一个二十岁的、全天下最聪明、最貌美的女儿。

    想想都替回艺女士觉得很值。

    “二十年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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