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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虎狼秦法(2/3)

照秦法,身子骨康健、好手好脚者,没有饭吃,没有衣穿者,当罪。”执法吏的话又引来一片惊呼声。

    “什么?这也治罪?哪有这样的理?”

    “天啊,秦法真是苛暴,不愧是虎狼之法呀。”

    “没法过了,这日子没法过了。”村民齐声指责。

    在常人的心目中,一个人没有饭吃,没有衣穿,那是可怜人,需要同情的,应该被救济。而秦国倒好,不仅不同情,不救济不说,还要治罪,这对于村民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

    “问你们一个问题:都是身子骨康健,好脚好手的人,他人能养活自己,你为何不能养活自己呢?”执法吏大声质问。

    “这……”一众村民张口结舌,却是答不上来。

    “再问你们一句,你们中有没有是好脚好手,身子骨康健,却又没有饭吃,没有衣穿者?”执法吏再问一句。

    “要是不被世家豪强百般盘剥的话,我们都能养活自己。”村民想了想,一个劲的道。

    “你们放心,大秦的赋税并不高,只要你们安心劳作,不会养不活自己。”执法吏的声调转高,道:“身子骨康建,而又好手好脚者,还不能养活自己,多为偷奸使滑,不愿劳作的懒人,他们就是当罪!”

    “也对!”村长率先赞同,道:“好脚好手,连自己都不能养活者,这种人不值得怜悯,是该治罪。”

    “有理,有理。”这些村民是勤劳之人,认可了这种说法。

    “按照秦法,男子成年之后,就得分家另住,违者,当罪。”执法吏再道。

    “哪有这样的事儿?”一片惊呼声响起。

    “这真是虎狼之法呀,如此狠辣。”有一个年岁不小的村民大声吆喝,一脸的不愤。

    “这位老哥,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你家里一定人很多吧?”执法吏打量着这位吆喝得最大声的村民问道。

    “是呀。咦,你怎生知道?”这个村民大是不解。

    “要是你家里人不多,你断不会吆喝得如此起劲,脸红脖子粗的。”执法吏笑着道:“敢问老哥,你家几口人,几间屋?”

    “我家一共七口人,三间屋。”这个村民老老实实回答。

    “七口之家一共三间屋,一间是灶下兼作杂货间,另外两间是睡觉用的,对吧?”执法吏问道。

    “是呀。你问这做甚呢?”村民有些不解了。

    “老哥,你能说说你家有些什么人吗?”执法吏没有回答问题,而是再问道。

    “我与老伴,还有大儿子二儿子两个媳妇,还有一个闺女。”村民老实回答。

    “老哥,到了晚上,你与你老伴亲热,你两个儿子与两个儿媳亲热,你们这动静够大的啊。你们就不怕这会让你们的闺女难堪吗?”执法吏脸上泛着笑容。

    “哈哈!”一片轰然大笑,一众村民笑得是前仰后合。

    “这……”这个村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赛过了鸡冠。

    一家七口人,三个两口子,再加一个闺女,挤在一起,这晚上够热闹的,你亲热,我亲热,他亲热,绝对够让闺女闹心的。

    “要是分家另过,会有这种闹心事儿吗?”执法吏再问一句。

    这个村民张大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老哥,你是觉得分家过好呢,还是在一起好?”执法吏步步紧逼。

    “分家好,分家好。”这个村民迟疑了半天,还是不得不承认,分家有好处。

    这是商鞅“移风易俗”中的一策,既可以改变风气,还可以增加人口,有利于秦国在大争之世中争霸。

    “男子加冠,女子及笄,必须成亲,违者,罪。”执法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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