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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三章 宣威布德民大悦(十四)(2/3)

时地的修正。

    至于乡规,则是宗族之间友好协商制定,原本就会有官员在场,最终落实成碑文,流传后世。

    朱慈烺早就做过这方面的功课,道:“这与国家立法倒是相似。内阁如同族长,六部如同房长,风宪台垣如同族中老者,齐聚一堂袒露肺腑,便如廷议廷推之礼。”

    “此正是家国相通,积家成国之道。正是我大明赫赫如古圣治国之征!”边氏族长接着朱慈烺的话头便恭维起来,听着肉麻却是他的肺腑之言——若非这位皇太子,他可就要顶着光头拖着辫子去见列祖列宗了。

    朱慈烺笑了笑,继续道:“却还少了一样。”

    众人被他吊起了胃口。

    “皇帝。”朱慈烺起身拱手,复又坐下道:“廷议廷推,最终是由皇帝裁定。而乡规民约,各族家法规矩,却少了这层。”

    众人愕然:难道订立个族约也要送到天子面前?再勤政的天子也看不过来吧?

    “圣天子日理万机,自然是看不过来的。而且一来一去耽误光阴,徒耗人力。”朱慈烺转向任丘县:“我看,就由府县亲民官来做这事。原本也是代天牧民的意思嘛!”

    任丘县事前并不得知,故而反应最真,惊讶之余连忙表态道:“微臣谨遵令旨!”

    诸位族长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桩事就已经被定了下来。按照这个时代的通则,皇太子和朝廷命官一起定下的事,一介小民还能再说什么?对于朱慈烺和朝廷而言,他们在场却不发表意见,显然是默认了。

    “任丘县,”朱慈烺道,“此法从河间任丘试行,你要做好表率!若是让风宪查明你苛待下民,国法定然不饶你!”

    “微臣不敢以身试法!”

    “你当牢记太祖之训,但凡宗法族规中不悖于国法的,皆由宗亲自议。”朱慈烺看似告诫任丘知县,却是定下了条陈:“其次,人命关天,故国法杀人慎之又慎。或有激了众怒之人,你定要及时与法司介入,告知国法所定,不可冤枉人命。”

    任丘县和诸位老人都知道了太子的意思,不过北方本就很少有私刑,故而并不在意。私刑较重的大多在闽粤之地,非但有勒令自杀,还有投石、沉潭之类。

    “再有,族法之中当明确除籍条款,犯除籍之事者,绝不可姑息。”朱慈烺厉声道。

    “微臣明白。”任丘县是真的明白了。

    作为县官,他最恨的就是手下人力不足。进一步挖掘民力时,却碰到了宗族阻碍。

    府里发文给两级法司,大致意思就是希望法官在裁断的时候偏向要走出来的民工,不令其被宗族隔绝。如今牧民官可以直接介入宗规制定,甚至有一定的审核权,在开除宗籍条款上当然不会让步。

    “还有,我听说如今乡间多有本末倒置,支强干弱,可是有之?”朱慈烺满脸笑意地问道。

    宗法制度中的大宗小宗并不是以家财地位来算的,而是以嫡庶为别。嫡长子为宗子,为大宗,为族长。庶子为小宗,为宗亲。大宗统率小宗,小宗统率群弟,这就是周公制定的模式。任何一个家族在经历了上百年数代人之后,总有贤与不肖,大宗可能衰落,而小宗则可能兴起。

    就以阁老蒋德璟为例,他是小宗出身,哪怕身为帝师阁辅,也没资格出任福泉蒋氏一族的族长。

    这种现象在大明已经较为多见了,也是宗法社会不可避免的症候。当年周室以大宗统小宗,建立宗周六师,成周八师,三殷八师,结果却还是逃不过诸侯坐大,最终国灭的悲剧。

    朱慈烺受五四之后许多文学作品的影响,不自觉地将宗族权与世俗权统一起来,以为族长权力极大,压迫宗亲。结果自己走了一路之后才发现,许多宗族的小宗比大宗厉害,族长非但普遍被各房架空,有些甚至还要仰小宗鼻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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