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猛今年三十六岁,是建鼎县的北蒙驻军统领。
北蒙入侵楚国的时候,他还只是北蒙军中一个小小的屯长。
由于立了一些战功,便被升了官,被封为行军司马。只不过,由于得罪了北蒙军中的一个高层将军,又被贬到这个小地方来驻守。
当时北蒙要急着进攻当阳,便只给了他三百人,再加上建鼎县投降的,他手底下的兵力也不足一千人。
好在这个小县城四面环山,如果没有十倍的兵力,是很难攻破的。
当初也是因为北蒙兵锋正盛,连续破了楚国的几座城池,当北蒙大军来到建鼎县的时候,这个县的县令以及守城的将军都吓破了胆,当下就投降了。
要不然,还真没办法这么轻易攻破这座小县城。
他来这个小县城已经三年多了,这三年多的时间,北蒙好像是忘记了他这个地方一般,压根就没有来管过。
他也乐得清闲,所以平时有事没事就去喝喝酒,调戏一下城里的小姑娘,日子过得还挺惬意。
之前几天一直都下着雨,城里唯一的一座青楼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给建的豆腐渣工程,那场大雨将这座青楼给弄破了一个大洞,房梁不偏不倚,砸到了他的头上。
这让他心情暴跳如雷,抓着那青楼的老板就是一顿胖揍。
这天气虽然好转了,但是他的心情可一点也没有变好。
这些日子,除了青楼他几乎无处可去。青楼还在修缮之中,短期内肯定是去不了的。
至于去城门上值守?这件事他已经一年多没有去干过了。
“小跛脚!快给爷过来!”在驻军司府衙的江猛,觉得索然无味,大声叫着自己的跟班。
很快,一个穿着粗布衣的仆人打扮的跛脚男子就走了进来,堆着一副笑脸,迎逢道:“将军,有什么吩咐?”
这个跛脚的从北蒙就一直跟着他了,当年还是在北蒙的时候,因为救他而受了伤,这脚也好不了了,只能一跛一跛地走路。
正所谓苟富贵,勿相忘。他觉得自己还算是个讲义气的人,毕竟因为自己受伤,他也没有嫌弃他,一直带在自己的身边。
“他N的,真是闷煞本将军了!小跛脚,有什么好去处没有?”
“将军,这建鼎县就这样啊,咱们什么地方都去过了。也没有什么好玩的!”
“上次的那个小娘们呢?脾气虽然很倔,但是却很有意思。你再去喊几个人,将她绑过来,陪爷玩玩!”
“哎哟,我的将军哟,您只怕是忘了,自从上次您将她放回去之后。她就自尽了......将军,您要是还想要,那我就只能去土里给您刨出来了。”
“我刨你大爷!”江猛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一个巴掌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嘿嘿......”这跛脚的仆人没有一点不满,反而是端着一副笑脸。
“报!”正在这时,府外传来一个声音,一个士兵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
“启禀将军,城外有一支军队来攻城了!”那士兵跑进屋里,马上跪下行礼,并说明来意。
“攻城?你消遣本将军呢!”
“将军,是真的!城外真的来了一万大军,扬言要攻城!喊将军您去对话!”士兵急得都要哭出来了。
“一万大军?”江猛先是一愣,随后看这士兵的神色,不似作假。
他心里头闪过一抹困惑,建鼎县这样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城,人口没有多少,钱粮也没有多少。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块烂骨头,攻下来并没有一点用。而且,一万大军,要不要花这么大血本啊?
“本将军倒要看看,是什么人来攻城!小跛脚,去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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