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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商品经济(3/5)

下,由于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奴隶劳动对奴隶说来不具有私人属性,在封建制度下,由于存在人身依附,农民的劳动对农民来说也不具有完全的私人属性。我们这里重点讨论第二点--劳动与享受的对立。关于劳动与享受对立的形成及其对人类历史进程中所起的作用,笔者在拙文《劳动与享受》(发表在《江苏社会科学》上)一文中进行过论述,这里只想指出一个基本事实:对现代人说来,劳动仍然是谋生手段。也就是说,人们是为了谋生而不得不劳动的,如果自己不劳动也能谋生,也能获得享受资料,人们当然更愿意不劳动。因此只有有偿的使用劳动,才能维持和鼓励劳动,才能调动劳动积极性的。等价交换所体现的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商品经济本身就是人类交作形式发展的高级阶段,当然也是不可愈越的阶段。也许有人会说,等价交换未必一定要采取商品交换这样迂回曲折的形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设想一种没有货币的调节商品交换,详细内容前边已引用。恩格斯也谈到过:“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那时,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社会可以简单地计算出:在一台蒸汽机中,在一百公升的最近收获的小麦中,在一百平方米的一定质量的棉布中,包含着多少工作小时。因此,到那时,由于产品中包含的劳动量社会可以直接地和绝对地知道,它就不会想到还继续用相对的,动摇不定的、不充分的、以前出于无奈而不得不采用的尺度来表现这些劳动量,就是说,用第三种产品,而不是用它们的自然的、相当的、绝对的尺度--时间来表现这些劳动量……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用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348页)。在这里,无论马克思恩格斯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对劳动过程的影响,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劳动态度不同,在同样的时间里所创造的价值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谈到了工作日的长度、劳动强度、生产工具的改进、科学进步、生长周期的长短、生产规模的大小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但从来未谈及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肯定的说,在资本论的研究范围内讨论这一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但对我们今天的问题却至关重要。

    劳动是人类独有的能动的、有意识的活动。正如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人的劳动也同样是从动物本能的生存活动进化而来,从动物的本能到人的劳动,这是人类进化史上最为辉煌的一页,因为人类对大自然的一切改造和利用都是从这里开始的。但正如一切进步在另一个意义上说来也是一种退步一样,人的劳动所以高于动物的本能,在于劳动是有意识的可以自行支配的活动,而恰恰是可以自行支配也就可以决定自己懒散怠惰甚至不劳动,而对动物是不需要这种担心的。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一个劳动者积极主动另一个劳动者消极怠工,其劳动成果肯定是不同的,如果只根据劳动时间支付劳动报酬,肯定会挫伤积极劳动者的积极性。最后的结果只能是社会储存中没有可供分配的东西了。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我们所谓的社会主义大锅饭所造成的不就是这样的结果吗?

    要消灭劳动的私人属性,就必须消灭劳动与享受的对立,使劳动本身成为享受。在消灭了劳动与享受的对立的社会里,如果有谁再说什么劳动报酬,谈什么等价交换,那就是笑谈。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且本身成为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限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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