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认识到这只是为弥补个体劳动的不足而采取的过渡性措施,我们也就知道这样的劳动互助将随着生产的逐渐恢复而完成历史使命。而如果我们把为弥补个体劳动的不足的劳动互助误认为是搞集体化的积极性,当然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错误判断。在合作化运动之初曾引起一场争论并对集体化具有至关重要作用的山西省委的那份报告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1951年4月17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央写了一份报告,题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报告指出:“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报告提出:“老区互助组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转折点,使得互助组必须提高,否则就要后退。”报告的结论是:“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①
1959年的“庐山会议”后,国家陷入最困难时期,为了渡过困难,一些困难最严重的地方把地暂时分给个人,确保上缴后谁种谁得,收效十分显著。这也就是最早的“包产到户”,时间虽然很短暂,但却给那些地方的干部和人民群众留下了深刻的记忆。1962年三月老人家派他的秘书田家英组织调查组到湖南自己的家乡湘潭韶山等地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农村和农业的情况。田家英在调查中遇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情况,一些地方的农民普遍要求“包产到户”。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他逐渐萌生了用“包产到户”渡过暂时困难的想法。五月他在上海见到老人家时,曾经汇报过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情况,老人家反应冷漠,六月底田家英结束了湖南的调查,回到北京后向老人家汇报后正式提出自己的意见。老人家显然很不满意,反问他:“你的主张是以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把田家英问住了。
当时,当面向老人家陈述自己的意见,主张搞“包产到户”的还有陈云。而时任农村工作部长性格耿直的邓子恢,甚至在老人家公开表态反对“包产到户”后,仍然当着老人家的面坚持己见。其实当时,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刘、邓也倾向于搞“包产到户”,但在老人家看来,无论如何不能背离集体化道路,由于老人家在党内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他的反对使我们党失去了一次解决农村问题的机会。
正是受走集体化道路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思想的束缚,在改革开始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谈到农村改革时还加了一个“紧箍咒”——不许包产到户。这样就有了安徽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18户农民签字画押,秘密搞,如队长坐牢大家养其全家的壮举。但是,已经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中国共产党,最终还是顺应了生产力的要求和亿万农民的意愿。
第二、在生产中劳动组织采用集体劳动形式还是个体劳动形式,这完全取决于生产的需要,实践已经验证,集体劳动形式是和我们现阶段的农业生产不相适应的。其实在生产中劳动组织采用集体劳动形式并不意味着比个体劳动就一定先进,例如人类历史中封建社会取代奴隶社会这个伟大进步,恰恰是个体劳动取代集体劳动。奴隶社会的集体劳动是建立在这样的物质生产水平之上的,劳动已经创造出了剩余,劳动力已经获得了价值,但个体劳动还没有实现。古代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而农业无疑是最容易实现个体劳动的。可由于当时劳动者劳动技能低下,生产经验的贫乏,生产工具的粗笨、简陋,铁器的使用还不普遍,家畜和诸如犁一类的较为复杂一些的农具很有限,只能供集体共同使用,单个的个人还无法承担主要的田间耕作。而个体劳动形不成生产力就只能靠协作的力量,奴隶主大庄园经济的集体劳动适应了这种需要。但是,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家畜和生产工具的普及,劳动者劳动技能的提高,生产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积累,在农业和手工业中逐渐实现了个体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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