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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什么诗这么惹人怒?”
朱谏男坐了下来,坐在邻着荷塘的长木椅上,摇扇深思。
“生本秀木奈林中,无风无雨自多愁。龙潜黑水不闻世,妄游九霄瞰九州。乱世难平凌云志,我花秋开落百红。月夜磨枪听击剑,坐等风雨尤怨天。”
仲西侯听得出写这首诗的人是个粗犷的汉子,这汉子年轻年少,是那自命不凡的年纪。他想行走天下,他想问鼎天下,他是有野心的,也是有野性的。
“好一个乱世难平凌云志,我花秋开落百红。”
仲西侯听得出这一句,若是有意去听,歪意去听,黑能成白,更不用说是这么一首抒志的诗。不是我这朵花不开放,是你们开的不是时候,你们不懂时机。等我怒放之刻,正是你们枯萎之时。
“诗本无意人有志,奈何生落帝王家。”
“这人,小王也恐仲大侠晓得。”
仲西侯的确不知道朱谏男说的是谁,这些人总是认为在江湖在天下有点名气的人江湖人天下人就是该明白该知道的,朱谏男继续道:“他的本名不便说起,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在他离开金陵后他用这名字闯荡天下,他唤作温九。”
“温九?”
这个名号仲西侯的确记得,这人的时代已过去甚远,这人的时代是比仲南燕更早的时代。他幼时听仲南燕笑说天下事的时候听到过这人名字,温九,这人使一杆银制霸王枪,使枪的人不少也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温九只有一条手臂,他的另一条手臂的是废的,垂摆向地,没法出力没法握物,作为摆设也嫌累赘的废臂。
“就是那个一条手臂一杆长枪的人。”
“他本是朱家王子,深得宠爱,文武兼才。也因此,他注定被陷入他并不想要的权利斗争中。”
那怎样的斗争?
世子以预谋策反之名逮捕了他,废了他握笔写字的右手。万念俱灰,这人离开了金陵,云游天下,用那支不善握笔不善握剑的手行走天下。数年后他回来,为了帮他二哥夺得王位他回了金陵,他单手握长枪诛杀了世子身边高低合计十八位好手,那些高手昔年英雄榜可都是一百以内呀!
而他的二哥,则毫不留情一箭射死了世子。
“一个王位,手足相残?”
仲西侯并非帝王之血,也非生在帝王家。他生在农家,然他出生后不过几月,他的家被毁了,被一群强盗血洗了小屋。路过的仲南燕带走了这孩子,他血洗了那群强盗。
在这孩子三岁时候,仲南燕便告诉了这孩子。
生,是要握剑,还是苟且于世,碌碌无为?
这答案天下人已经知道,这孩子就站在这里。
朱谏男忽的跪在了地上,跪在了仲西侯面前,仲西侯怎会料到这金陵世子会来这么一出。那小雷也跪了下来,跪在世子身侧。
呵,你们中原人,不是口口声声男儿膝下有黄金么?莫不是太过富有,看不上黄金?
仲西侯并没去惊讶,他低下头去看这一黑一白的二人。
“想来侯爷也已经看透小王的身体,能苟活,终无多少时日······”
仲西侯伸手示意这人打住,习惯叫他侯爷的人不多,也不少:“堂堂金陵王世子就这么与人跪下,还真是有失体面,更不提你们中原人口中始终念叨,男儿膝下有黄金。”
“你可知道生在帝王家的痛苦?兄弟手足没法同正常人家的那般相亲相爱,我本以为我们家会不同,大哥稳坐世子,我能随心随意游走诸城,一诺······”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同孤吐苦水可无多大用处。”
“侯爷,谏男只请求侯爷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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