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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性情难长久【下】(5/6)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这位挚友正在慢慢恢复。

    一个人敢于放下的预兆,就是敢于回忆。

    只要能把从前的事像看西洋镜儿一样说出来,那就证明已经好了一多半。

    朋友的关切,父母的疼爱,这些曾经的李俊昌都不缺,现如今也是让他苟且偷生的能力。

    这么多年,金爷倒是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

    在他矿场上的府邸里,时刻都是热闹的。

    不过每个人身边的位置就那么多,有的人进来,就会有人要离开。

    但在感情与关系方面,金爷一直都奉行先来后到的原则。

    时间,能让淡漠变得温暖,能让温暖变得沸腾,也能让沸腾重新归于沉寂。

    在所有的朋友中,他和李俊昌认识的时间最长,最久。

    即便是先前在很长一段时间,他认为李俊昌已经死了,却是也没有在心中把他的位置让给旁人。

    “哥,矿场那边是不是特别的荒凉?”

    青雪青问道。

    “这倒是不错……不够我哪里,可是不必青府差!”

    金爷颇为骄傲的说道。

    青雪青虽然以前从未见过自己这位哥哥,但是关于他的事情,却也着实听说了不少。

    比如这位哥哥在矿场发了大财,且尤其喜欢玩儿鹰。

    听那些青府中的老人说,金爷之所以换了姓,主要是为了避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的鹰架都是由黄金铸成的。

    两边的吊钩,还镶满了宝石,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株腊梅,正在凌霜傲雪。

    单单是这样一个鹰架,就足够让一户普通人家此生吃喝不愁。

    然而就此一模一样的鹰架,金爷却是有上百之多。

    有言道“富玩鸟,穷耍猴”,此言非虚。

    鹰为鸟中之王,若非猎户人家,寻常人断乎玩不得……

    再加上这鹰非肉不食,性情凶猛,不耐枯寂,若不经常遛放,往往会给活活闷死。

    因此玩鹰的,不仅要有钱,还得有闲工夫。

    同时具有这两样的,金爷却是可以算得上头一份儿!

    “雪青也喜欢鹰?”

    金爷惊诧问道。

    鸿洲府城内应当是没有鹰的。

    “我喜欢!以前咱们青府旁边的孤海红林中是有鹰的,我又是去跳舞就能看到。那鹰的翅膀都不动,就在我的头顶上一圈一圈的盘旋。我的裙摆也随着我起舞而飞扬不止,那种感觉,就好像我在树梢上,在天上跳舞一样。”

    青雪青说道。

    “孤海红林啊……”

    金爷念叨了一句。

    那地方也是他与李俊昌从小玩闹的去处。

    只不过当时的孤海红林,比现在更加自然些。

    没有小桥,也没有栈道。

    只有弯曲的流水,把两边的石头都咬上一层绿。

    金爷的刀,和李俊昌的刀,也是在孤海红林中练成的。

    青然在这次临行前,还特意交代金爷多指点一下青雪青的武道刀法。

    方才提起了孤海红林,金爷倒觉得是一个极佳的切入点。

    “青雪的斩影刀已经练到第三式了?”

    金爷问道。

    “是的哥哥……不过进来却是有些别扭……有时候,我绞尽脑汁去琢磨几式刀法,却发现是那么的缥缈,怎么找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但有时候却不用刻意,感觉到了,感情充沛了,自然而然的就获得使将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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