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立下小志(3/3)
死。
唉,真是一言难尽。
这几次受伤的主要原因当然是自己的身份低微,卢玄明和张彦博才那么肆无忌惮,敢对自己痛下杀手,其次是自己的武功不到家,所以每次才弄得这么狼狈。
另外,自己每次受伤,最伤心的不是李家长辈或兄弟姐妹,而是一直看着自己长大的奶娘,还有刚入府的小姑娘小茹。
大家族人情之冷漠,可见一斑。
特别是这次,张彦博派杀手事件,如果不是自己竭力反击,恐怕这七刀就白挨了,而张彦博还会更嚣张。
自己生来就是李府庶子,母亲已经死了,而父亲……唉,不提也罢。
庶出身份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而惹怒了卢玄明和张家也是事实,更遑论还有李府大夫人张氏一直在一旁虎视眈眈,天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自己能躲过一次两次,那么十次呢?
上次若不是赵逊恰好路过,自己说不定已经一命呜呼了。
赵逊他说得对,应该拿个章程出来,必须增强自己的实力,否则根本就没有好下场。
权。
财。
武。
李无常想了半天,也只想到这三样自古就有着无比魔力的东西,这三样东西能轻易杀人,当然,也能保护人。
权利,李无常暂时就不用想了,他又不是李无锋,可以平步青云。
钱财,以自己的能耐,找出几条发财的路子,应该挺容易的,这一条应该马上贯彻起来,到时候能用钱搞定的事情就不用打打杀杀了。
最后一条,武力,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条。
大燕以武立国,很多争端都可以用武力解决,双方如果自愿立下生死状,连官府都管不着。
一个人如果被人盯上,如果他一点武功都不会又没人保护的话,只会死得非常难看。
江湖杀手,绿林混混,吃刀口饭的人不计其数,有的人甚至为了几两银子去杀人,人命在他们眼中,如同草芥一般。
武功一定是要练的,而且要狠狠练。
李无常想了半天,心中已经有了想法。
对着赵逊及姜明伦咧嘴一笑,道:“章程不是没有,不过先不着急,咱们先好好逛逛长安城,看看都有哪些出名的青年高手准备参加武道大会,增广见闻嘛,这些人说不定就有我们在武道大会中的对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