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冰释】(3/3)
条证据,拘役时间很有可能因此延长。
这些情况,与莫凡和纪小颖路上猜测的大致差不多,算是没出什么大事。虽然李明时免不了要受拘役之苦,驾照也要被吊销五年,但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由此接受教训长个记性,未必就完全是坏事。
若事发之后,双方私了,自然就没有这些事情了。也不知李明时当时受了什么刺激,以至情绪失控。现在警署接到报案出了警,档案已经建立,再想抹去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这比李明时醉驾行为本身要严重得多,除非是有极大背景的人,否则没人愿意担这个风险。
事已至此,杨丽扬的心反而定了下来。和解自然是要谈的,但同时她还在关注另一件事:“周警官,你说出事的时候,我丈夫车上还有一个名叫李小霞的女学生?”
周警官说:“对。据李小霞说,她和几个同学在酒吧喝酒,见你丈夫一个人喝了很多之后还要开车,进行了劝阻,可你丈夫还是把车开上了路。”
杨丽扬问:“她在这里吗?”
周警官说:“她配合我们提供了相关情况后已经走了。”
杨丽扬点了点头,又问:“那个大巴车司机在吗?”
周警官说:“也走了。这里有他的联系电话,你们回去了自己商谈解决方法。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做,可以找朋友问问。”
杨丽扬记下了大巴司机的电话,默默点了下头。
接下来纪小颖陪杨丽扬去给李明时做保释手续,莫凡便先到外面等候。过了一会,纪小张与杨丽扬先出来了。杨丽扬问及与大巴司机的和解,莫凡便把要注意的事情与她说了说,关键在于和解协议中不提酒驾或醉驾,只论及伤人一事,包括追尾都可另寻措辞,这便等于将两件事完全剥离开来。
莫凡说的时候,纪小颖就在旁边听着,并未有什么表示。严格来说,这样做有钻空子的嫌疑,但法理不外乎人情,之前周警官的一些话,多少有些暗示之意。
又过些时候,李明时出来了。他这会酒虽未全醒,意识却也大致清明了,见到莫凡和纪小颖,脸上满是愧色。莫凡知他感到难堪,就在路边拦了辆计程车,让杨丽扬和李明时自行回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