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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代理(上)】(2/3)

一份则是成立网购部的。他沉吟了一下,说:“这两件事很重要,也比较复杂,得让我好好想想。”

    潘琪问道:“那例会呢?”

    莫凡说:“等林总回来吧,迟上半天也没什么。你觉得呢?”

    潘琪没有应他的话,只说:“好的,我马上通知下去。”

    莫凡笑着点了下头。这位总经理的秘书素养真是很高,凡事都听领导的,绝不自作主张越俎代庖,堪称职场榜样,得向她好好学习一下。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莫凡将两份文件仔细看了一遍。

    发展代理商的事情林若熙早先就提过,本以为最快也要到年底才能开始操作,没想到这么快就提上了议程,她还真是够急切的。

    海天电子这一次转型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目前已经开拓的市场却仅限于浦海及周边地区,自然无法让公司高层感到满意。虽然海天科贸成立后,市场部的工作已经有了成效,但显然林若熙仍觉得有些太慢了。

    寻求有实力的商业伙伴合作开发市场,当然要比独自去做更为迅捷有效。虽然会由此分出一部分利润,但与收益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其实算起运营成本,不见得自己做就更低,而且若是总想将所有的东西都捏在自己手里,这样的企业很难做大。

    不过海天电子虽然实力雄厚,却比不得那种拥有知名品牌的跨国企业,扔出来一个产品便有一堆人抢着做代理。林若熙也不好高骛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一到两个省级代理,待到有了成熟的经验,海天的品牌也更为响亮之后,再将这个模式进一步推广。

    除此之外,这个方案还准备在本市发展数个零售性质的代理商。或许这种小代理商叫经销商更为合适,鉴于采用了区域划分的原则,所以仍算是代理商,这也是为了避免相互之间的恶意竞争。

    一般来说,代理商都有一个专属销售区域,这个专属区域包含地域、产品种类、销售方式等多重概念,同级别代理商之间的销售区域不会重叠。就像是黑社会划分地盘一样,大家在各自的地头混饭吃,井水不犯河水,谁要是捞过界那就坏了规矩,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是这种零售性质的代理商,却明显与销售部的业务有冲突,严格来说二者是不能并存的。虽然方案中通过一些细则将二者的销售区域进行了区分,代理商与销售员的客户也不尽相同,直接影响却避不可免。

    销售部的客户中有不少是中间商,对这个代理资格定然趋之若鹜。那些业务量比较大的,比如封永胜,完全有资格成为零售代理商。成为代理商之后,便绕过销售员直接与公司签单,销售员等于流失了大客户,将损失一笔提成奖金。

    莫凡是乐得封老板直接与公司签合同,但别的销售员肯定不会这么想。只可惜他们再有意见也是白搭,销售部现有的运营模式注定会被放弃。

    林若熙的这个方案,就是要用零售代理商取代现在销售部的作用,那些细则只是过渡阶段的说辞,有那么点掩耳盗铃的意思。对于公司来说,这样能降低运营成本,代理商则能够享受很多优惠,利润空间更大,也算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海天在本地市场的竞争力。

    不过若是有魄力,销售员也可以争取代理资格,出去开公司自己做,虽然风险增大了,做好了收益却也很可观。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别人不说,陈建军那几个销售主管,肯定是有这个能力的,只看他们有没有这份心思。他们若是申请零售代理,公司会优先考虑,也不枉他们为公司工作了这些年。

    销售部并不会就此消失,只是部门职能有所变化。发展新的代理商,协调、接洽代理商的业务,将成为销售部新的工作内容。那些中下水准的销售员,若愿意留下来,仍是有事情可做,前提是能胜任新的岗位,否则被辞退也是应有之义。不管这种安排是否过于强硬而不人性化,至少算是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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