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听不真切。
“妈妈,给你吃蛋糕,甜甜的。”小夕挖了一勺芝士蛋糕递给我嘴边。
我摸了摸她的头,笑了下,张开嘴咬下,浓郁的芝士在舌尖化开,真的很甜。
疼的时候吃甜甜的东西就不疼了。小孩子的世界真单纯。
沈弘还在聊公司的事情,他说:“原本长河集团跟中正集团并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但是今年上半年,听说徐董主动找上我们老板,谈几个大项目,其中最大的是生态园区这个项目。说来也奇怪,这几个项目中正集团那边谈得好好的,以他们公司的实力,单独拿下这几个项目应该没什么问题,为什么要找上我们公司合作,分一块蛋糕出来。不过有了我们公司的助力,这几个项目就基本是百分百稳妥了。”
今年上半年,徐正峰查出肝癌晚期,他是从那个时候就打算把股权转移给我吗,也是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为我铺路了吗?
顾风,是从那个时候就知道徐正峰是我的亲生父亲,所以愿意为了我放下多年的心结跟他合作吗?
我不敢多想,也许只是我在自作多情……
“我们老板我们老板,你这个狗腿子,给你升了个分公司副经理就巴不得对顾风以身相许了。”晓婉挤兑他。
“什么呀,我说的都是事实,哥可是凭实力升的职。不过说来也奇怪,我的任命是顾风直接下达到分公司的,一般总公司很少直接任命分公司总经理级别以下的职位。公司的同事还以为我跟老板有什么特殊关系,再加上老板又没结婚也没有女朋友,哥的清白差点就毁了!”沈弘夸张地说,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双臂作出一副被迫害的样子。
晓婉笑得差点喘不过气,小夕也“咯咯咯”地笑,我也笑,很好笑,不是吗,只是笑着笑着就笑出了眼泪。
一直和沈弘聊到太阳西斜,才意犹未尽地道别约好了下次再聚。
我和晓婉慢慢地走回去,她忽然跟我说:“清清,你知道乜倩吗?”
我愣了下,乜倩是以前我在凌宇森公司上班时的经理,也是凌宇森的合伙人之一,她喜欢了凌宇森很多年,为他做了很多事情。
我点了点头。
她说:“当年我和凌宇森在一起之后,乜倩找过我,她问,为什么凌宇森会选择我,她爱了他那么多年,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为什么我才出现不久,他就爱上了我。”
晓婉的眼神有点飘渺,看向天边的霞光,神色淡淡:“她当时很痛苦,我觉得很难过,可是爱情是无法用付出和回报来衡量的。我安慰不了她,安慰也没用,只能她自己想通。后来我问凌宇森,乜倩为他付出了这么多,他真的不曾感动过心动过吗?他说,他感动,爱情里可能会有感动,但感动不等于爱情。如果他因为感动而接受了她,那是对他自己和对乜倩的不尊重和不负责。”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晓婉轻声念了一段话,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因感动产生的爱情,既不是白月光也不是朱砂痣,而是一片白茫茫的光,置身在光里,会觉得温暖,可终究只是一场虚空。”晓婉忽而笑了,没好气地吐槽,“凌宇森说出这话的时候我生生地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落日余晖,给万物披上一层暖色,洒在身上依旧有些许暖意。我伸出手掌,放在虚空里,橘黄的光透过我的指缝悄悄地泻了下来,掌心,依旧空空如也。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周一,新的一周又开始了。生命不息,周而复始。
我很早就来到了公司,林助理向我汇报今日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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