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到欧洲来,就只有一个目的。
避开温墨凝,寻找新生活。
所以我压制住我的大小姐脾气,抛却那些没脑子的坏习惯,费尽心机营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构造自己的人际交往圈子。
现在,就差最后一步了,只要答应了他,我就可以完完全全地开始新生活了。
我不再是那个被皇帝强占的叶贵人,不再是跟温墨凝发生混乱关系的叶星蕊。
不再肮脏不堪,不再惹祸生事,完全地新生。
“克瑞斯,我喜欢你,可是你的家庭恐怕不会喜欢我。”
我就是学聪明了,早就学聪明了,这种口是心非的把戏,宫里的人都会。
如果当初我能够聪明一点,就不会受到那么多的折辱。
克瑞斯果然一把握紧我的肩膀,信誓旦旦地发誓,“星,我的家人一定会喜欢你。”
其实我根本不害怕他的家族不接受我,他们的威廉王子都娶了凯特这个灰姑娘。
我好歹还有个c国首富的世兄。
哪里跨不过那道门槛。
就这样,在他的期许中,我点头同意了。
他一把抱住我,深情地拥入怀中,在那一刻,我好像闻到了温带海洋性气候里温柔的香味。
我跟克瑞斯确定了关系。
这件事当然没有成为秘密。
因为我早出晚归,胸前还带着克瑞斯他们家族标志的项链。
恋爱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当他经不住我的请求,骑着一辆自行车载着我在泰晤士河畔穿梭时,我的心禁不住雀跃。
我拉着他吃冰淇淋,和街头烤出来的并不怎么美味的干面包,在咖啡馆里窃窃私语。
看着他皱着眉头,因为修养被破坏了,而尴尬纠结的模样哈哈大笑。
多年以前,我好像也曾和一个人这样子,只是时间久了,我已经不记得。
也不敢相信,分明是高冷不可及的冰山,怎会有温暖的陪伴?
大概四五个月后,我跟温墨凝开了视频通话,因为我终于学会了用sky。
别以为现代的一切我都学会了,我只是学会了我感兴趣的,和必须要学会的,当初我得知可以用电话和邮件的时候,死活都不愿意学sky。
但是现在瑞斯耐心地教会我。
摄像头前,屏幕里的那个男人,似乎变得陌生了。
他头发墨黑,眼神深邃,唇角噙着淡淡的温暖的笑,穿着干净的白衬衣,坐在电脑前,背后是高大的书柜。
我看习惯了欧美人种,再看华人,不怎么习惯,尤其是这么好看的华人。
顾世杰是个军人出身,身上坚毅,连带着皮肤肌肉都是坚硬的色彩,可是温墨凝,他似乎花了这么久的时间,将一切都改变了,
皮肤变白了,肌肉变得柔和,眼神也温润。
我忽然在八卦地猜测,他会不会已经有了一个使他发生改变的女孩子。
就只是这么一想,我又想起了,一年多以前,我在医院门口看到那个叫莫娜娜的女孩子的时候,忽然不争气地哭了,还跑得远远的,要离开温墨凝。
那时候,我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
“蕊蕊,你好像变得更好看了,英国那边的气候很好,把你养得更漂亮了。”他竟然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说话。
要知道他以前从来不会夸奖我。
我很开心,也狂点头,“我来到这里,从来都没有生过病。”
在这里,我将自己照顾得很好,我不能轻易生病,因为没有人会照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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