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少爷——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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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20”洛凡淡淡的说。
呜~原来是你的出生日期啊,看看你都快奔三的人了屏保竟然是那个嘎嘎的'唐老鸭'。洛凡听了我的话然后坐起来抢回他的手机看了一眼然后他那张脸立马冷了下来,吓得我我以为说错什么话了呢。
“ 可能不小心碰到的。”洛凡又把他的手机给了我。
“我记得你在公司里经常网购买包,怎么今天没见你背啊?”洛凡说。
“我出门的时候很少带包我怕我拿着拿着就拿丢了。我这个人很健忘的,就比如我身边的一个人到现在我的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洛凡听了我的话转过身没有说话。
我平躺着登陆我的微博账号'Ada的信'。
我皱着眉头突然看见金在熙的微博发了一张照片,是那个叫什么美的人拿着蛋糕喂金在熙……看着挺不舒服的。
我又翻了翻没什么好消息的………我来了几张自拍发到微博上并且该说了一段话
'落魄在此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睡在地上。如果谁知道我在哪里那就来接我吧,我到家之后必有重谢。'
“总监你睡了吗?”我说。
“……什么事?”
我从地上爬起来搬个凳子坐到床边继续说:总裁你有女朋友吗?
洛凡睁开眼睛看着我然后说:没有,你想干什么潜规则吗?
哈真是的要潜也不浅你我刚要说话就看洛凡盘着腿笑咪咪的看着我。
我不由自主的脸红了起来,要死啦突然看着冰山居然还会这么笑……嘻嘻嘻噢天呐!心脏有点怦怦跳呢。
“林助理你不会真的爱上我了吧?如果你对我表白我不一定会答应你,不过你真的非我不嫁也许吧我会答应你的毕竟像我这么帅,还这么可爱*^o^*并且还很有钱是女人都会爱上我的。”
嗯~~~~~~~~我深吸了一口气没说话继续听着洛凡说。
“如果做我的女朋友第一,要听话。
第二,对我好。
第三,要温柔。
第四,不要浪漫。
第五,不许在我说话的时候打断我。
第六,不许化妆。
第七,不许穿高跟鞋。
第八,不许不会做饭。
第九,不许上夜店。
第十,不许用我的打火机。
第十一,不许撒娇。
第十二……………………………………………………………………”
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洛凡这家伙怎么那么多不要,不许啊。我仔细的推理了一下他说的这些条莞菀都在内,算了我才不想让莞菀找这么一个男朋友呢。
“总监你说完了?”我打着哈欠说。
洛凡非常可爱的抱着胳膊说:这些如果你都能做到我可以考虑和你交往。
“算了,又不是我要和你拍拖。我睡了啊,手机还你。”我又重新躺回我的地铺。
洛凡抿着嘴坏笑然后拿着手机看到我刚刚照的照片,令我奇怪的是他竟然没有删掉我的照片。
我闭上眼睛幻想那美丽的夜空,皎洁的月儿,耳边是金在熙那好听的声音,为我唱着他的歌。
在我的夜空下,有你,有我,便已是幸福!……是否你也一样,望着那轮明月,入梦,寻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