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则由副总经理马志兵负责。龚仲则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财务管理,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不是他的职责。
而方丽红这个“黑山事件”当事人之一,在案件没有最后结果之前,居然能够以“涉案人员”的身份,从正气物业公司这个所属企业,调入江南局财务处这个“要害”部门。其中的微妙关系,不说江南局的干部职工,就是江南局的家属子弟也都心知肚明。
对于方丽红这位“特殊人物”,不管是物业公司总经理董昕,还是财务处长马建设,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张晗瑛,平时都是处处让着她。如什么时候来办公室,什么时候离开办公室,他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就是董昕主任这个非常强势的人物,在方丽红面前,也明智的退让几步。财务上一些数据,他不找会计方丽红,却找龚仲这个“办公室主任”要。至于龚仲怎么办,那是龚仲的事,他董昕主任不需要考虑。
当然,龚仲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没有将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经过与结果报告董昕主任,也没有亲自去财务处向马建设处长汇报,这里面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龚仲不喜欢表功。
龚仲做人的原则就是这样,领导安排的事情,如果办好了,只要将最后结果报告领导就行了;如果没有办成,就将其中的原因说明清楚。至于在办理过程中,自己所做的努力却可以忽略不计。
下午一上班,方丽红就笑眯眯地推开门,拿着一份报账单来到龚仲的办公室。她先是娇嗔地对龚仲说道:“龚哥哥,做好事!你要记得还欠我一餐饭哟。”然后就将手上的那报账单据递给龚仲,悄悄地说道:“龚主任,这是我们领导的费用,说是要在物业公司开支。”
“好的哟,我会记得的!”龚仲边说边接过那单据,发现是几张餐费**,时间前后不一,金额合计是二千元。龚仲没有问什么,只是默默地提笔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一些领导干部以这种方式报账,也是官场中惯用的潜规则之一。龚仲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又是办公室主任,对于这种做法当然比别人更加清楚。
“龚哥哥,你要记得你说的话哟!”方丽红从龚仲手上接过那报销单据,又撒了一下娇,然后就挺着那傲人的胸脯离开了。
方丽红显然把龚仲的心理把握得非常准确,她知道龚仲不可能为这点小钱,打电话与马建设处长、张晗瑛主任对质。
方丽红离开龚仲的办公室后,直接来到了财务处,将那报销单据递给马建设处长。有些歉意地说道:“马处,上午我与龚主任去税务局办那事时,送了二千元的红包。他们领导一个,专管员一个。送之前没有先请示领导,不好意思哟!”
看着马建设处长翻看那几张单据,方丽红有些无奈,有些气愤地继续解释道:“唉,现在这世道啊,没有钱还真的办不成事。这是我凑的**,没有办法。”
“没关系的,花点小钱,办成大事,这还是值得的!”马建设处长接过那些单据,发现上面有龚仲的签字后,他就没有多问什么,直接在上面签字同意了。
对于龚仲的为人,马建设处长是绝对相信的。他相信龚仲绝对不会搞些小动作,来占单位上的便宜。
更何况只花这点小小的费用,就让正气园架空层门面享受到了那个优惠政策税率,一年就是十多万元,以后每年都是这样,这点费用花得是否值得,这笔账哪个都会算。
对于马建设处长的这种心理,方丽红来之前当然早就把握准了。在江南正气管理局干部职工的心理,龚仲虽说呆板,说话直接,财务上的事喜欢结筋。但龚仲的人品却从没有人怀疑过,大家都知道他对自己要求严厉,从不占公家的便宜。
因此,方丽红先找龚仲签字。只要龚仲签字了,马建设处长这里肯定就没有问题了。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所料,方丽红没有遇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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