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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的几天她心情都不好,本来让人看了就像捏一把的可爱小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让人很有保护欲的哀怜愁容。
然而事情总是有两面的:这样我也就更有理由约她出来了!
“喂,还在寝室闷着啊。”我拿起手机按了为她设的默认键,没等她说话我就先抢答了。
“什么事?”略带沙哑的声音让我能感到她此时的脆弱。
“陪你散心呗!”我尽量控制自己不让她觉得我为她的难过而难过。(怎么这么像歌词啊,汗……)
“具体?”她似乎不想说长句。哎,何苦呢?
“来我学校图书馆吧,我帮你借张一卡通就好。”
“嗯,好吧。”
这正是我欣赏她的一点,很直接,从来不会做作地推辞。
在图书馆的一天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恰如爱因斯坦解释《相对论》时所说:当你在火炉旁边的时候感觉度日如年,和美女在一起的时候却苦叹光阴似箭!
天色已晚,我们起身走到门口,不幸发现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
“你别乱动啊,我马上就回。”我说完就冲着寝室跑方向跑去,目的自然是给她拿伞。(要知道有人形象地比喻过:在图书馆附近的餐厅吃完饭回寝室就会饿。这应该足以说明两者的距离)
回来时她冲上来踢我小腿,说我傻。
但我却很快乐!此时我发现我似乎爱上她了,这应该才算是初恋吧,一瞬间我才明白之前都是喜欢而已。
所以我经常会告诫一些人:千万找到爱的人再结婚,不然在结婚后你会为了做一个“妇道人家”还是追逐自己的爱而彷徨。——因为,只有你爱上一个人你才会明白爱和喜欢的区别,在那之前你只会把喜欢当成是爱。
“上网去吧!”这回是她提议。
“什么时候回寝室?”我怕她来不及回去,问道。
“不回去了,包宿,雨太大了。”
“行。”这正好是我想的:能和爱的人一起看到“下一个天亮”。可我清楚她不是因为雨太大,而是单纯地想要发泄。
我们大概从9点上到11点半,我说;我困了,能出去住吗?(我真的是困了,请不要误会我,因为我们连关系都没确定)
我本以为她会说;那你就自己去吧。但事实是,她马上关机拿起伞准备动身。
“发什么呆啊,走啊。”她嗔怪道。
“哦……”我真的有种梦想成真的感觉!
我们去了离网吧最近的旅店——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身份证开房,也是第一次可能和女生住一起。说“可能”两个字是因为我不知道她会不会“舍身取义”和我同处一室,于是我决定缄默,等她告诉老板。
当“住同一间房”的决定从她嘴里说出的时候我基本上迎来了此生最快乐的一瞬间,是纯粹来自心灵的,比ML更彻底的快乐。
“知道吗,我从来没对女生有过这种感觉,就是有种非她不可的感觉。”已经躺在床上的我说道。(从进门到躺在床上的尴尬我可以不说吧?)
“哦?谁那么倒霉啊。”她半开玩笑的说。你们要明白,我告诉过她我所有的过去,包括我不是处男。
“那算了,当我没说。”我知道她开玩笑的,故意卖关子。
“好啦!说吧,我帮你追她吧。”
“就是你。”我终于说出来了,然后闭上眼睛等着上帝的宣判。那感觉真是很难想象,但估计大家都有过——就好似你在买房产,价钱谈不拢,你会暗地里骂街,却有感觉这样比直接被拒绝来的好些。
“……”她忽然沉默了。
我觉得咱爷们是不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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