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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在香港,胭脂和色......(2/3)

新的名字重新开始。

    而如花便是林琳的新名字了。

    如,如花?

    林琳被这恶俗的名字弄得浑身一怔,所有跑飞的心思都转了回来。

    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脸,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最后满脑子仍是周爷电脑中的贱.人李。

    哎呦我去,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要真的是那般容貌,她真的要考虑一下生存的意义了。

    那样的容貌,生存都需要很大的勇气。

    ╮(╯▽╰)╭

    哦,这女人怎么那么多话,她现在急需一面镜子,好不好。

    从名字联想到了容貌,林琳现在已经顾不上别的了。

    半晌,阿嫂好不容易吐完了口水,林琳才跟着其他人一起去了后院的浴室。

    林琳并没有什么行李,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因为一路上皆有人,所以林琳也没有收拾自己。

    反正大家都是一样的形象......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被人像看臭虫一样地打发到了浴室,之后一通洗漱,又被剪秃了头发,这才穿上楼里统一发给她们这些小丫头的衣服。

    刚刚下水的时候,林琳仔细地看了一眼这身子的容貌。

    还好,还好,真的不丑。

    不但不丑,还相当的漂亮。

    正经应了那句如花美眷的话。

    她们这些小丫头,一人发了两套衣服,皆是穿一套,抱一套。换好了衣服又跟着一个人称三嫂的中年妇人穿堂过巷地去了住宿的地方。

    说真的,一直到了这个时候,林琳才发现原来这个时代的青楼楚馆竟然这么大。

    好几重院子和一栋栋小楼呢。

    听讲规矩的阿嫂说,刚买回来的小丫头白天要学如何做伎妓,晚上客人们来了,还要干一些杂活。

    等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抱着琵琶正式登台陪酒。十七.八岁梳拢,初夜以及之后的十天皆卖给了一个男人。

    ...再之后买了姑娘初夜的男人离开了,从女孩成为女人的琵琶仔就要守上一个月的孝,以示男人死了,她可以挂牌接客了。

    卧草,这什么习俗。

    那些喜欢□□的男人真的是花钱让人诅咒吗?

    这嗜好,果然够变态。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世上是有言灵的存在吗?

    有些事情被人说多了,很有可能就成了现实呢。

    不过,真得为这个习俗点赞。

    喝花酒,包妓的男人,全死了才干净呢。

    未成为琵琶仔的小丫头们,一般睡的都是大通铺,十个人一间的那种。

    成为琵琶仔后,一般是两人一间。

    而正式梳拢时,便是一人一间的小闺房。

    从成为妓到成为名妓,身价越高,住的房间和待遇也越好。

    林琳对于住在大通铺的生活极为不习惯。不过还是眼急手快地挑了一个靠窗户,又靠边的床铺放下了自己一直端着的那套衣服。

    其他进来的小丫头见最好的位置被林琳占了,也只是怔了一下,然后连忙抢占其他相对较好的位置。

    大通铺这里也有专门的管事阿嫂,说了一通纪律,这才扭着肥胖的屁股转身离开。

    林琳摸了摸肚子,腹中空空如野的感觉并不好受。

    不过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以及未来几年要睡的地方,林琳对于即将到来的膳食并不期待。

    她现在是熬鹰的阶段,哪可能有好的待遇。

    穿越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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