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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好在豺狼没有这么想,在豺狼看来佣兵本就是刀口舔血的行当,入行以来,命早就卖了,生与死都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可是豺狼依然有自己愧疚的事情,豺狗还很年轻,还没有结婚,就死在了佣兵这个行业之中。豺狼觉得对不起死去的老娘,没有照顾好弟弟,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内心有亏欠。而亏欠不能偿还,折磨更甚,豺狼就是如此。
时间过得很快,大伙晚间又齐聚一堂,四天时间完成了一个价值千元新币的任务,平均下来,每个人有近一百五十块的酬金,比往常大半个月赚取的还多,让人喜不自胜。
Party非常欢乐,大口喝酒大碗吃肉,所有人都在庆祝一次任务的圆满完成,并且得到了赏金。末世的生活从来都是不知道明天会怎样,活着便是庆幸,所以一醉方休。
宿醉之后,第二天一大早王强就和张菲菲驱车到十一区补充弹药。这一次任务虽然仅仅去了四天,但是消耗的弹药却不在少数,毕竟那两日围绕碎石粮仓周围清剿丧尸的工作量是极其巨大的。
轻车熟路,很快就到了十一区的地界,现在的十一区依然是整个黑山城人口最集中的地方,北地各处的佣兵和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云集于此,虽然还是晨曦时分,十一区的街道已经人满为患。
首先,找到一家专门提供弹药的名誉店,完成对弹药的补给,然后就是陪伴菲菲逛街的时间了。
老实说,逛街这项运动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完全就是折磨,好比王强跋山涉水日行百里好不觉得累,但是就在小小的十一区几条街上转悠让王强几欲虚脱。
王强不止一次觉得女人这种动物真是伟大,人山人海之中杀个三进三出腿不抽腰不疼气不喘,实在厉害。
“王强快看,这个手提包怎么样?路易威登2100年的特别款,古董货哦!”张菲菲拿着一个在王强眼中既不实用又不好看的女士手提包尖叫着,双眼快要蹦出小星星来了。
王强一愣,喃喃问道:“二一零零年,不是末世开始那一年吗?”
张菲菲闻言也收起了兴奋劲头,很是落寞的答道:“是啊,二一零零年,世界就崩溃了,所以呢,这个包包算是绝款了,我一定要买!”
卖包的小摊贩是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子,一张老脸上全是饥色,很显然非常长的时间没有吃过饱饭。老头子穿着一件破烂的秋衫,秋衫上全是补丁和泥垢,看起来肮脏之极。
但王强依然可以看出,老头那棱角分明的脸庞显示出年轻时必定是一个帅哥。而老头举手投足间散发出的那股子忧郁气质,让人又忍不住多加侧目。
张菲菲提着手包,对老头问道:“喂,老人家,这个手提包怎么卖?”
老人抬起木讷的脸来,挣扎着说出,一百块。
“什么!这样一个包包需要一百块,这不可能!”张菲菲捂着小脸尖叫,马尾甩上了天。
在黑山城,一百块钱足够一个三口之家生活两个月还有余,用这样一笔钱,来买一个包包,实在是不可思议。
老人摇摇头,并没有反驳张菲菲的话,似乎还价与否对他而言都是不重要的,也许老人自己也不认为这个价格能把包包卖出去。
但张菲菲的一声尖叫依然吸引了不少人,一对年轻男女挤着人群来到摊前。
难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身着一套很不合身的名牌服饰,也不知道哪里淘来的,女人则是豹纹低胸,V型领下面一片波涛汹涌。
“啊,彪哥,这个包包好漂亮,我好喜欢,买下吧。”年轻女子发着嗔说道,水蛇腰摆动得诱惑极了。
年轻男子粗大的手在女人屁股上狠狠的掐了几把,才意犹未尽的挪到腰部停歇下来。
“买买买,宝贝儿要的东西,一定买。”彪哥粗狂的声音就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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