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唯义与利(2/2)
极参与的。只是这个《简章》才推出不久,加上此时大家的力气都使在政治上,导致规章有了,执行却严重不到位。种种利弊,周学熙门儿清楚。张汉卿要在他面前班门弄斧,不能不说是贻笑大方了。
周学熙冷笑着说:“难为汉卿费心了,可是这烟草*的税款,也是直接归国家财政支配,地方是无权动它的,抵押自然也是不可以。”
可是张汉卿偏要班门弄斧。他为了说服周学熙,不得已动下全部血本:“周老只知烟草*国有,专款专收,还不知道学良的谋划。烟草税是附着于烟草上的税种,有买必有税;但学良还会建议家父另设一烟草*许可,凭此许可才可以合法出售烟草。当然这个许可证是需要用钱来购买的,是否为一年一换证,汉卿尚在考虑之中。这个收入,中央财政是没法干涉的。”
这是后世的烟草*许可证制度了,其实也没什么稀奇,宋朝开始实行的盐铁*制度以及被明清发展到极限的盐引,都是这一做法的先驱。
“而且周老还要知道,奉天是一行省,为一省之民计,是可以合法合理截留税款的----反正这些税款在日后仍需部分返还行省,而税款所用在于为省民增加收入之投入。抚顺有煤是事实,只要设备、资金、人力齐备,出煤是立等可期的,这些应该都不为惧。只怕周老认为,奉天省政府是借建矿为名,行欺骗之事,这先期投入部分会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罢?”
周学熙被说中心事,难得地老脸一红,正色回答:“老朽绝无此意。只因兹事体大,不容我不三思。”
似是为他加注强心针一般,张汉卿徐徐说:“需要透露给周老的是,在拜会周老之前,熊希龄前总理、梁士诒次长都已决定作为共同发起人之一,承兑此次抚顺煤矿建厂发行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