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再婚(一)(2/2)
是初次在她身上体现,她听起来是那么顺耳,又觉得是一种贬义,古代高贵人家的千金含有尊贵的荣耀,才称作小姐。然而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小姐的含义悄然改变了它原本的含义,改变成了对出入舞厅夜总会的女性称谓,而且更潜藏着更深的含义,最终成为了一个群体的代名词,就是出卖色相的群体了。
已深夜二十三时舞厅结束了,一对对舞伴恋恋不舍,依依惜别,挥动着手:“再见!晚安!”走出了舞场,然而舞伴们并未完全走出舞厅,仍有一部分相拥着步入了二楼夜总会,夜总会才刚刚开始。
她和小毛仔回到了毛仔家,她躺在床上,那优美乐曲仍在耳边响着,舞伴翩翩起舞的身姿仍在眼前晃动,舞女那超时的服饰重复的在大脑里勾勒,达膝的黑色靴,紫红色的体型裤和白色的绒衣,绿色的纱披肩,穿在上身比西装大一圈的米黄色风衣,正巧合适的遮过臀部和黑色皮靴相映衬,露出一截紫色的大腿,太漂亮了,太时髦了。她要穿在身上得多靓啊!自己穿的太寒酸了,这套打扮去舞厅太低俗了,根本登不上舞堂,如要买那么一套服饰,在哈市培训时观光过大百货商店,曾问过价,怎么也得将近三百元才可以买来,就她挣这点钱再加上李锐戈偷给的一百八十元钱,够买套服饰了,也够过年了,但咋去租房子,还能把袖袖接回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