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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弃了去京都大学,文瑄说:“哪里没有书给你念,就在这里念好了。].com*看^书*阁*你可以继续上学,反正我从来都没指望过要你出去挣钱。”
于是我继续着我的读书生涯。天可怜见,现在我总算不是那“第三种人”了,因为我早就已经结婚了。丈夫这东西,的确每个女人最好都准备着一个放在那里,以防不时之需,因为确实可以应付与抵挡很多疑惑好奇的目光,然后把我重新归于平常人看得懂的芸芸众生群里。
或许,平凡就是一种幸福,因是只有特殊的人才有权利过特殊的生活。我自觉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太过特立独行,在外人和自己眼里,都有点近乎于招摇过市了。
现在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已婚少妇,丈夫稍微有点钱,可以让我继续上学。在学校里我往往都穿得非常朴素暗淡,几乎都没怎么穿过裙子,衣服颜色也拣偏灰,米色,或者黑色那些黯然深沉的颜色。我不想吸引任何人对我的注意,特别是异性。倒不是刻意和他们保持距离,而是,我觉得这世上的男人,再怎么完美杰出,在我心里,都不可能比得上文瑄和千堂敏郎了。
和文瑄和好后,我一直追问他,那天他去医院,和嫣然说了些什么。他大概略略知道嫣然已经告诉我原话了,打死他都不肯再重复一次,只是说:“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而且给了你两次机会,你自己放弃,所以,我是不可能再说的了。”
“说嘛。”我逗他:“哪怕说前半段都好。”
“没有。”他不耐烦地拒绝道:“一个字都不会说。”
他实在是那种不好意思**裸地表达自己内心情感的男人。他后来告诉我,那些话,是从他肺腑中掏出来的,太过血腥气,过后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当时他怎么说得出如此肉麻的话来。
“婚姻是一个坟墓,我和你现在都是古墓派的,你就别指望我再对你说什么甜言蜜语了,哥哥我没那么有空。”
“天,”我对他叫道:“无名氏同学,你现在怎么会这么乏味无聊?三三说,男人就是冰箱里的一盏灯,只图看着温暖点儿,怎么我和你过日子过的越久,我越发现你这盏灯不亮了啊?”
“停电了嘛。”他懒洋洋地回答我。
“爱情是一种精神病现象”。文瑄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结婚前他觉得自己倒是可以“犯犯病”,人不癫狂枉少年嘛。但是结婚久了,朝朝暮暮相对,他也就“不治而愈”了,他和这天下所有正常的丈夫一样,把他的情调,兴致,温存都节省下来了,只是有的人会拿出去福利他人,他不会。或者,暂时还不会。
四年后。
学校林荫道上的梧桐树叶子换了一茬又一茬,从一种淡淡的新绿渐渐过渡到苍茫的老绿色,旧的叶子悄然飘落消逝,而新的叶子接替着在微风中一缕一缕地筛出艳阳细碎的光影。
文瑄快30岁了。有时候他来学校接我,在人群里看见他,用客观的,他人的目光重新打量他,我会有一种近乎于愤怒的喜欢:这个男人怎么可以长的这么帅?而且,是一年比一年帅,一年比一年更有魅力?他到底想长成什么样?
按说,我应该对他有点审美疲劳,再是天仙化人,天天在家里看着他吃饭,如厕,打哈欠,剃胡须……做这些凡庸无聊的琐事,也会把他拉下神坛,可是很神奇我竟然没有,有些时候,我仍然会对他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心悸的感觉。^.com^^看^书*阁*
我想连我都是如此,那么,别的女人也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当那个“涂鸦女孩”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没有任何的意外与伤感。
“涂鸦女孩”很年轻,大约只有21,22吧,穿着一套白色涂鸦花纹的大恤,底下是热裤,长靴,天气还是乍暖还寒,她这一身是显得过于单薄与清凉,不过,看得出身材非常好,胸部鼓鼓的,有一种蓬勃的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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