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某些不是很合适的事情——比如说洗了苏小茹的内衣内裤!
在易合看来这是一件平常的事情。
因为在农村的时候,很多人家的女人都将内衣挂到大树杈上,根本就不怕男人看见,但是似乎有些都市小说里老出现一些桥段,说是男猪脚去女猪脚家里,看到了女猪脚卫生间挂着的内裤,然后女猪脚就会羞的面红耳赤……
对于易合来说,这是一个多么难以理解的事情呢?
他一直都认为城里人要比乡下人开放的多,他想,也许是那些小说里胡编乱造的。但是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样。城里的女人并不是将内衣内裤当成了一件衣服,而是当成了一种隐私来对待的!
所以,易合也顺着苏小茹的话题转移了。他装模作样的说道:“这个问题呢,是这样的,因为我喜欢贝克汉姆,贝克汉姆喜欢穿丝袜,所以作为他的粉丝,我就要挺他。老贝加油!足球万岁!”
苏小茹道:“那么,请问这位童鞋,你认为你的这种混搭风格会成为今年的流行时尚吗?”好容易从那种腼腆中解脱了出来,两人都急需放松,而苏小茹也忘记了自己要做出一脸的冷漠来对付易合了。
易合一甩头,说道:“有哥的地方,就是潮流,谁让我是潮人哥呢?”
“贫,晚上想吃什么?”
苏小茹抿嘴一笑,积压了一个晚上加上一白天的阴云终于全部褪去,恢复了往常的样子。伸手摆弄了一下易合的领子,帮着他整了下衣服,狠狠的瞪了易合一眼,等待易合的回答。易合想了想,说道:“土豆炖排骨!”
苏小茹打了一个响指,道:“好,就土豆炖排骨!”
小区内的菜店里正是人多的时候,苏小茹带着易合挤了进来,两人看起来就像是情侣一般,买了排骨和土豆出来的时候,易合感觉自己都要窒息了,他首次感觉到像苏小茹这样叫嚣的身材的好处——
挤公交啊,买菜啊,绝对占便宜。
苏小茹道:“走,回家,做饭!”
易合擦擦汗,说道:“原来买菜不仅仅是一件脑力劳动,还是一件体力劳动,菜店里的人真的太多了……呼呼……我喘口气先!咱们吃什么饭呢?要不买一袋儿速冻饺子?”离开了菜店五米范围,易合一下子感觉神清气爽!
似乎,一下子从泥淖之中脱离了出来,一下子就自由了,一下子离开了那炽烈的炉灶,一下子清风习习,说不出来的舒服!
苏小茹站在易合的身边微微笑着,说不出的动人。
日头垂落,红光照耀在两人的身上,拉出了长长的虚影,小区里不时有三三两两的人走过,突然的就听一个很脆的声音叫道:“哇,我居然见到潮人哥的真人版了!”一听这个声音,两人就大叫不好!
苏小茹将排骨递到易合手里,“快跑,回家。”
两人发足狂奔,直到进了楼道以后,才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后面的追兵终于没有出现!看来作为潮人,也并不好过呢,至少你需要面对自己热情洋溢的粉丝……易合感觉,自己的影响力丝毫不比歌星差!
当然,此时的易合还懵懵懂懂的不知道一些东西:
百度热榜在短短时间内上升到了第八位,新浪,网易等网站排名则是进入了前六名,这样的成绩,想让人不认识他都难——如果是犀利哥那种的,也许无人问津,顶多多看几眼,但是易合呢?
他不一样!
他是代表了新一代的男性的服装革命的领军人物,是一个被公认了的大众名人,很多时尚界的人也都在关注他,报导他,这个让他的知名度更是飞快的上升,估计过上一个星期,他就是名副其实的NO.1!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现在却在楼道里喘气。
蹬蹬蹬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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