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无本的买卖,实在是太划算了!
苗氏比丈夫小了整整十岁,而且极少下地干活,三十出头的人,看上去竟然跟只有二十一二岁似的。本人又长得很不错,跟五大三粗的丈夫站在一起,是名副其实的老夫少妻。
对于这个娇美的妻子,唐有益那是心疼得很,几乎是百依百顺,把这个女人当成了眼珠子。若是前妻的几个儿女,敢违逆顶撞一下苗氏,都会招来他的呵斥,甚至是毒打。
“好,你喜欢就好!”唐有益见妻子这么高兴,哪里还有不依的?当即就拉下脸来,厉声呵斥唐锐:“你这个不孝子,脑子被驴给踢了不成?你娘好心好意,给你张罗亲事,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再敢闹,不老实一点的话,就给俺滚出这个家,不要跟俺姓唐了!”
这话,对于唐锐来说,比那九天惊雷,还要让他震惊惶恐。
不乖乖成亲的话,就赶出家门啊?
唐锐除了点头,什么话都不敢说了。
做出决定了,心里反而安静了下来。
仔细回想了一下那个有过几面之缘的云初一,似乎除了矮一点,除了黑一点,面貌其实还是很不错的。等她嫁过来,仔细养一养,应该会好看起来。
至于那不好的名声,这谁能不犯错误?
那初一,也不过才十六岁,还是个小姑娘呢!虽然,她过去痴恋白希欢,不过好歹那人也是她的未婚夫。而且,也没有听说过,她和那人单独见过面。想来,再怎么过火,最多也就是互相送点什么东西吧?
没有关系,只要她和那人没有过肌肤之亲,他就可以不去计较!
唐锐最大的优点,除了憨厚勤快,就是比较乐观,比较看得开。而且,是个善良宽厚的人。
一旦做出了决定,他就接连去了几次山里打猎,卖了猎物,去首饰铺给未婚妻云初一买了一对耳环,一支发簪,都是足银的。另外,还买了一块花布,打算在洞房花烛的第二天,送给云初一。
以他对云家的了解,估计云初一的嫁妆,会十分的寒酸。尤其是,如今云家分家了,云初一家肯定穷得很,没有银钱给她置办像样的嫁妆。
不得不说,唐锐还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汉子。
虽然,他对云初一不满意,却依然想要一心一意的对待她,用自己的真诚去温暖她,改变她。然后,跟她和和美美的,努力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他不知道的是,他所以为的,那个各方面都不咋地的云初一,其实是个难得的好姑娘-----无论是原主云初一,还是穿越过来的云岚,其实都是好姑娘。
那个被他误会了的,又打算拿出诚意,跟她好好过日子的云初一,此时此刻,也正为了过上好日子,十分的努力。
云岚和木头各自背着一背篓的春笋,走路来到二十来里外的县城,站在了醉仙楼的门口。
伙计扫了一眼二人那破旧的衣裳,目光不善,语气冰冷:“赶紧走,别挡住大门!”
一副十分嫌弃轻视的样子。
来来往往的客人,衣着都很好,不少人的衣服十分的华丽。丫鬟婆子小厮簇拥着,气势凌人。
木头的脖子忍不住瑟缩了一下,眼里满是胆怯和自卑,连忙退到角落里,对云岚道:“初一,这地方不是俺们可以来的,咱们回家去吧!”
实在怪不得他胆小,这县城,有生以来,他还是头一回来呢!这醉仙楼,若是放在以前,他连靠近的勇气都没有。今天,他还是心急挣钱,给家里买一点口粮,给妹妹初一置办一些像样一点的嫁妆,这才鼓起勇气,跟着妹妹来卖菜谱和春笋的。
云岚微微一笑,温和的安抚:“大哥,不要怕,咱们一不偷,二不抢,没有什么好怕的!”
说着,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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