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火。在石头变成粉末之前终于成功了,一条狼腿在火焰上翻腾……
    不久饱餐完毕,狼皮代替了柳条裙,剩余的肉拎在手里,继续前行。
    得亏南华回去了没看到这一幕,不然能笑死这厮,达到圣级之后就能简单的驱动天地能量,只要属性合适,引火引水都不在话下,赵云没有水火属性,可是叶风有啊,这厮只要驱动体内火灵力就可以在指间形成火球,可惜这厮不知道,硬是把两块石头折腾的粉身碎骨,真真是丢光了修道者的脸!
    再往前走一日,却是过了草原,进入森林,……高山、草甸、森林!难道我是在天山山脉?
    天山啊,好远啊,得什么时候才能返回?还要经过董卓的地盘,分数敌对,会被追杀的,刘晔提供的化妆用品早就灰飞烟灭了……
    多想无益,走一步看一步吧!
    ……
    三天之后,终于看见了一个小小的村庄,某人恰如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霖,终于看见人了……忍不住热泪满眶,
    某人再也抑制不住激动,顶着乱发,披着狼皮,龙行虎步,健步如飞越过丈高篱笆就到了村头一颗大树之下。
    这好像是咱们农村的共识,几乎每个村子村头都会有一颗大树,老树,槐树、榆树、榕树……反正得有一颗树,农人闲时就会聚集在这里侃大山,德高望重者也会在这通报一些事情。
    这个村子也不例外,老槐树繁茂异常,周围被坐的光亮,几块大石头也都磨掉了棱角,一看就知道这是村民聚集的地方。
    此时一位老丈正带着几个孩子念诵文章,见到叶风眼中闪过一抹异色,小孩们则表现出惊讶……
    老丈强笑道:“客从何来?”
    叶风拱手:“敢问此地何处?”
    二人几乎同时出口,尴尬之余相视一笑,不自觉的亲近了一些,老丈眼中的忧愁不觉也散了许多,叶风再拜道:“在下自西方赶来,在山中奔行十数日,不得其路而出,还请老丈指点迷津。”
    “山中奔波十余日?!”老丈惊讶万分,他不了解叶风的速度,不然会震惊的直接晕厥过去。
    “山中猛兽众多,十余日皆无危险,客真是福缘深厚之极啊!”
    猛兽?有啊,不过为了赶路爷没去理他们,它们也都很自觉的让路了,对此叶风很是不以为然。
    进入圣级,气息庞大,猛兽们天生有感知危险的能力,对于这人形猛兽惧怕万分,感受到叶风的气息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怎么肯挡路找死。是以叶风沿途顺利的跟风一样。
    他的这种态度让老丈直接无语了,半响才道:“我等乃是秦时移民,为避苛政西迁这昆仑腹地,此后从未出山,实不知其几千里。”
    “昆仑?!”我了个草,道教名山,广成子的衣钵,不会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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